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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需由工伤职工提出或存在法定过失辞退情形。单位不能以工伤为由解除合同,但若工伤因违反合同条款,且公司履行告知程序且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公司可解除合同。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义务。

法律分析

工伤后解除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是需要是工伤职工自己提出或者存在法定的过失辞退情形。如果合同未到期,由于你发生了工伤,单位以此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行的。但是,由于工伤是因为你违反公司相应的解除合同的条款,公司履行了事先告知程序,同时你也知道该条款的存在,那公司是可以解除你的劳动合同的,但你应该得到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相关工伤保险待遇可以看看工伤保险条例第35-38条。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拓展延伸

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利及其限制

工伤职工在特定情况下享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然而这一权利并非绝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和限制。首先,工伤职工必须经过劳动能力鉴定,确诊为工伤,并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其次,工伤职工应当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此外,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受到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和劳动合同约定的限制。例如,如果用人单位能够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或经济补偿,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可能会受到限制。总之,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解除权利需要在法律框架下进行判断和权衡,确保权益的平衡和保护。

结语

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并非绝对,需满足一定条件和限制。工伤职工应经劳动能力鉴定、获得工伤待遇,并提前通知单位。用人单位的合理安排和合同约定也对解除权利有限制。在法律框架下判断和权衡,平衡并保护工伤职工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第十八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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