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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色市劳动者产假时限是多少?

百色市劳动者产假时限是多少?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其中,女方可以增加产假五十日,男方则可以享受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法律分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此外,女方可以增加产假五十日,男方则可以享受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拓展延伸

百色市男方可以享受哪些护理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百色市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可以享受产前休假、产后休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其中,产前休假和产后休假为带薪假期,计划生育手术休假则需要按照手术项目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享受产前休假和产后休假。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也明确规定,职工生育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男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15天,女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30天。

因此,按法律规定,百色市男方在婚姻关系中可以享受产前休假、产后休假和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结语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此外,女方可以增加产假五十日,男方则可以享受护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生育保险相关规定发放;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所在单位参照生育保险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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