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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工伤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应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如果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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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按什么工资发放

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要按照原工资待遇发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1、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加班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2、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一、企业发放工资的要求是什么:

1、工资支付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按照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数额,支付给劳动者本人,由本人签收。

2、用人单位发放工资应该给付工资凭证,严格防止用人单位做假工资单,存折上一部分,现金一部分,以此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少支付经济补偿金。同时也可以显示劳动报酬的透明度。过去习惯用工资条的形式。职工凭借工资条,可以掌握自己的收入状况,如果出现问题,也可以作为凭证,同时在诉讼时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推迟30天以上就构成拖欠。

二、工资发放程序:

1、每月 5 日前,人事行政部提交员工上月考勤及人事变动至行政 副总裁审核后移交财务部;

2、每月 8 日前,业务部门提交经审批后的上月绩效考核及业绩提 成统计表至财务部;

3、每月10 日前,财务部核算上月员工工资,并提交行政副总裁审批;

4、每月15日,财务部根据公司管理层审批后的工资表发放工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员工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内工资怎么计发?

在工伤期间,如果员工需要停止原本的工作去接受治疗或康复,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当时的工资标准给予工资维持,直到员工康复/优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受到工伤的职工因伤病停工受治疗的期间,按照下列标准支付伤残津贴:1、治疗期内工资的100%支付;2、康复期、就业适应期内工资的80%支付;3、终止工伤医疗期后发生的依然因工伤而导致工伤后遗症,在人民救助基金的补助下给予相应的支付或抚恤救济。建议员工及时向用人单位提供工伤证明并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赔偿,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工伤后停工留薪期工资怎样算

法律主观:

关于 工伤 期间 停工留薪期 工资 怎么算这一问题,以下是我的解答,希望能帮到您: 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之规定,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标准按照原工资标准计算。   (一)、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已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12个月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和津补贴以及 加班工资 )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二)、发生工伤前在本单位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工作月数应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三)、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其原工资标准。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各省、直辖市的地方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相关规定,一般由用人单位(如 北京 市、山东省)或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如河北省)进行确定。停工留薪期的延长,统一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法律客观: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标准

法律主观:

工伤职工 停工留薪期 按加班费之外的实发工资支付。 根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关注中国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正常上班期间的工资,包含加班费之外的全部工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津贴和补贴、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一般按遭受事故伤害前12个月平均工资计算。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 劳动能力鉴定 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工资福利待遇 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 工伤医疗待遇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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