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懂科普 >

综合知识

> 劳动争议案件有第三人吗

劳动争议案件有第三人吗

劳动争议案件有第三人吗

劳动争议案件第三人,是指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直接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原、被告已经开始的劳动争议诉讼中来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根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2条规定:“与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可以申请参加仲裁活动或者由仲裁委员会通知参加仲裁。”确定第三人资格,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之间的仲裁或诉讼活动已经开始,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尚未作出最终的裁决或裁判的;(二)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依据,必须是与本案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三)参加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活动的目的,必须是为了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并且以自己的名义参加仲裁或诉讼活动。法律依据:《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22条

标签: 劳动 案件 争议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dongkepu.com/zonghezhishi/p7kke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