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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假房产抵押借款是否属于诈骗行为?

虚假房产抵押贷款属于贷款诈骗罪,不属于一般的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贷款诈骗罪的处罚根据数额大小而定,包括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虚假房产抵押贷款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

法律分析

以虚假的房产作为抵押物进行贷款的,是属于诈骗的行为,但是按贷款诈骗罪进行处罚,而不是按诈骗罪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二)》第五十条

拓展延伸

虚假房产抵押借款:揭示背后的欺诈伎俩

虚假房产抵押借款是一种极具欺诈性的行为,涉及虚构或夸大房产价值,以获取高额贷款的目的。这种伎俩往往伴随着一系列欺骗手段,如伪造房产证明文件、虚构购房合同等。这些欺诈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利益,给整个经济系统造成了巨大风险。揭示背后的欺诈伎俩是为了让人们认识到这种行为的危害性,并加强对虚假房产抵押借款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只有通过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加强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措施,才能有效遏制虚假房产抵押借款的蔓延,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结语

虚假房产抵押借款是一种极具欺诈性的行为,涉及虚构或夸大房产价值,以获取高额贷款的目的。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的利益,给整个经济系统造成了巨大风险。加强对虚假房产抵押借款的监管和打击力度,制定和执行更严格的法律法规,加强金融机构的风险防控措施,是维护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的关键。让我们共同努力,揭示背后的欺诈伎俩,阻止虚假房产抵押借款的蔓延,建立更加健康和可靠的金融环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十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使用销售点终端机具(POS机)等方法,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实施前款行为,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二十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严重”;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资金一百万元以上逾期未还的,或者造成金融机构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 第五条 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所称“冒用他人信用卡”,包括以下情形:

(一)拾得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二)骗取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

(三)窃取、收买、骗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并通过互联网、通讯终端等使用的;

(四)其他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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