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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后的处理程序

工伤认定后的处理程序

工伤赔偿程序:核对鉴定结论、估算赔偿数额、处理赔偿事宜。用人单位服从工伤认定,可申请劳动仲裁、诉讼获赔偿;不服认定可提起行政复议、诉讼获赔偿。

法律分析

一、核对鉴定结论

看鉴定的结论有没有问题,你要是对鉴定结论(级别)不服或有疑义,可以在受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二、估算赔偿数额

工伤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鉴定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和医疗补助金,等等。

三、处理赔偿事宜

1、用人单位服从工伤认定

劳动者可以进行两级鉴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社保基金支付部分按行政支付出现要求支付,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保险待遇,。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特指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保),则依据标准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遭受拒绝,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不服仲裁结果,15日内提起诉讼,用人单位不服裁决,30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若法院撤销裁决,劳动者在15日内提起诉讼。之后经过一审、二审后获得工伤赔偿。

2、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

劳动者可以在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在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得到撤销工伤认定或得到相关赔偿。

拓展延伸

工伤认定后的申诉流程

工伤认定后的申诉流程通常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受伤员工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医疗证明。其次,单位将收集和提交相关材料至劳动保障部门或工伤认定机构进行审查。接下来,工伤认定机构将对申请进行评估,并根据法律规定和医学证据作出认定结果。如果申请被拒绝或认定结果不满意,受伤员工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申诉。在申诉过程中,受伤员工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并按照法律程序进行申诉。最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将进行调解或审理,并作出最终决定。受伤员工应密切关注申诉进展,并根据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权益。

结语

在处理工伤赔偿事宜时,核对鉴定结论是关键一步,如有异议可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在估算赔偿数额时,需按照鉴定标准计算医疗费、工资、补助等。处理赔偿事宜时,用人单位应服从工伤认定,如遭拒绝可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若用人单位不服工伤认定,劳动者可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申诉过程中,受伤员工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并保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六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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