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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法人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吗

申请破产法人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吗

申请破产的法人一般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除非其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者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情形之一。

法律分析

申请破产后,法人一般情形下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是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情形之一。

拓展延伸

破产法人是否失信?

根据我国《破产法》的规定,破产法人是指在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已处于破产边缘或者已经宣告破产的法人组织。破产法人是否失信,主要取决于其在破产申请前是否诚实守信,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有没有进行欺诈或其他违法活动等。

根据《破产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破产申请受理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因此,如果破产法人未在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停止个别清偿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从而使其失信。

另外,《破产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权利,个别清偿债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得以债务人的名义继续行使其权利。因此,如果个别清偿债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继续行使其权利,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综上所述,破产法人是否失信,主要取决于其在破产申请前是否诚实守信,有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有没有进行欺诈或其他违法活动等。如果破产法人未在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停止个别清偿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法院撤销其对个别债权人的清偿行为,从而使其失信。

结语

申请破产后,法人一般情形下不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但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法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如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或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等情形之一。因此,法人应依法诚信经营,避免失信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三)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四)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五)违反限制消费令的;

(六)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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