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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

强拆受害者如何获得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包括房屋价值、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费用。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这些直接损失。

法律分析

一、房屋价值的损失;

二、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的损失;

三、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损失。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征收房屋的补偿除房屋价值外,还包括搬迁、临时安置、对被征收人的补助和奖励等。上述费用都属于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被拆迁人可以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

拓展延伸

强拆后的赔偿制度与程序

强拆后的赔偿制度与程序是指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对被拆迁方进行合理赔偿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被强拆的个人或单位有权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包括房屋或土地的市场价值、搬迁费用、临时安置费等。赔偿程序一般包括申请、评估、协商、签订赔偿协议、支付赔偿款等环节。具体操作时,需要相关部门进行评估和协商,确保赔偿金额合理、公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支付。强拆后的赔偿制度与程序的建立旨在保障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赔偿安排。

结语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强拆造成的直接损失包括房屋价值损失、被埋物品及房屋装修损失、搬迁、临时安置补偿等。被拆迁人有权向拆迁方主张赔偿上述费用。强拆后的赔偿制度与程序旨在保障被拆迁方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的赔偿安排。赔偿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协商、签订赔偿协议、支付赔偿款等环节,确保赔偿金额合理、公正,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进行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2012修正):第二章 行政赔偿 第三节 赔偿程序 第十条 赔偿请求人可以向共同赔偿义务机关中的任何一个赔偿义务机关要求赔偿,该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先予赔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本条例施行前已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项目,继续沿用原有的规定办理,但政府不得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

标签: 强拆 受害者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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