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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组织机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应当设立以下组织机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上市公司还应建立健全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等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有哪些?

一 、股东大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由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结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1)修改公司章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①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②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1/3时③持有公司股份10%以上的股东请求时;④董事-会认为必要时;⑤监事-会提议召开时。二、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或者弥补亏损方案;制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拟定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主管人员等高级管理人员,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规章制度。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一至二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三、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经理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对董事会负责。经理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制定公司的规章制度;提请任免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各机构规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风险提示: 公司分立,其财产作相应的分割。公司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有哪些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决策机构即由两个以上的董事组成的集体机构。它是公司对内执行业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常设理事机构,向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的职权主要有:代表公司对各种业务事项做出意见表示或决策,以及组织实施和执行这些决策;除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外,公司日常业务活动中的具体事项,均由董事会决定。2、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是由总经理及其助手组成的执行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3、监督机构监督机构,就是指对董事会执行的业务活动实行监督的机构。它是公司的常设机构,由股东大会从股东中选任,不得由董事或经理兼任。监事会的职权主要有:列席董事会会议,监督董事会的活动,定期和随时听取董事会的报告,阻止董事会违反法律和章程的行为;随时调查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查阅帐簿和其他文件;审核公司的结算表册和清算时的清算表册;召集股东大会;代表公司与董事交涉或对董事起诉。二、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将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风险提示: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股东依照前款规定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应公司的请求,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人民法院宣告该决议无效或者撤销该决议后,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不同点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股东组成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必须具备法定人数、发起人、资本、章程等条件。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董事会是公司业务执行机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聘任经理, 经理在董事会领导下, 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另外还有监事会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有哪些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如下:(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四)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六)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有哪些设立方式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该内容由 程济春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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