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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报考时间

城建局报考时间

城建局报考时间:答案是每年的春季或秋季。

视情况而定。城建局报考时间通常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不同地区的城建局报考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所在地的城建局官方网站或者招聘公告中查询具体的报考时间安排。城市建设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内设办公室等机构,属城市建设类型。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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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而定。城建局报考时间通常在每年的春季或秋季。不同地区的城建局报考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在所在地的城建局官方网站或者招聘公告中查询具体的报考时间安排。城市建设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拟定和完善城市基础设施等,内设办公室等机构,属城市建设类型。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市市政设施、风景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城市爱国卫生、公用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我市相关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

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公告

【 #事业单位# 导语】2023年山西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 无 现将公告原文发布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海绵城市建设人才队伍,全力推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结合工作需要和机关人员编制情况,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5名事业单位人员到晋城市海绵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范围

  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立场坚定、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全市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聘用制工作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外)。

  4.职位1、职位3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2月15日以后出生)、职位2要求40周岁以下(198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要求详见附件《职位表》。

  6.具有5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任职条件、相关工作经历。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名资格或职位要求的条件,除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2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选调后即构成应回避情形的职位(具体情形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报名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cgov.gov.cn)、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http://zjj.jcgov.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以及后续的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相关工作安排及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sj.jcgov.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报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

  资格初审由市住建局负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规定日期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规定日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12:0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选调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选调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由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改报。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选调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选调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为素质能力测试,主要测试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住建局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选调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末位2名及以上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报考职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推荐表》或《报名表》、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选调职位要求的其它资格证件等。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确认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取消该报考者面试资格。考生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选调公告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开展。体检和考察实行差额的方式进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从考试综合成绩达到60分以上的人员中,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调职位计划人数1.5倍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向上取整)。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发〔2016〕140号)等。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选调资格。

  确定考察人选后,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业务素质与选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标准,深入了解忠诚、定力、担当、能力、自律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干部队伍。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学校、社区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体检、考察及以后各环节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确定拟选调人员,将分别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公示期满后15日内,将拟选调人员名单报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复,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自愿放弃选调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之后放弃资格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本公告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6—2229226、0356—2229221(市住建局人事教育科)

  技术咨询电话:0356—2199482(市人社局事业科)

  监督电话:0356—2066122(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选调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

  1.公开选调期间,相关公告信息均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发布,请报考者及时关注。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3.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文章来源:http://www.job.mohrss.gov.cn/sydwgg/141601.jhtml

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笔试时间

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笔试时间是3月4日,笔试试卷由中国北方人才市场(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命制。科目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笔试为《职业能力测试》,主要测试基本素质和综合能力;专业科目笔试分为《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和《综合知识(财会类)》,主要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各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闭卷考试方式。

3月15日,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如考生笔试成绩总分相同,以《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各科成绩均相同,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等情况导致进入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须知,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招聘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布。

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报名缴费时间

2023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事业单位报名缴费时间是2月13日9:00至2月19日16:00,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不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于2月21日9:00至16:00在报名网址进行网上改报。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到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大寺镇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和市城乡建设局工作需要,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3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毕业生,盐城市生源。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热爱城建事业,能吃苦耐劳,具有为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的精神;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职位一览表》(附表1)中各招聘职位的学历、专业及其它要求。其中:机电工程专业,招聘有二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往届毕业生;其它专业招聘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1日至10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报名地点:市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处(市解放南路150号10楼1003室)。联系人:仇洪安,联系电话:0515-88423665。

2、报名注意事项

报名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户籍证明和《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如实填写《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报名时须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3张。本人到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报名。

3、资格审查

根据公告设定的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数和拟聘用人数一般不低于3:1的比例。

四、考试

对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组织考试,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对报考人数不足3:1比例的岗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审定同意后可按实际报考人数组织考试。

1、笔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超过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面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城乡建设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并依总成绩按招聘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分数相同时,面试成绩得分高者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着重考察招聘者的、业务素质及现实表现。因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弃权出现缺额时,按照总成绩在符合条件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纪律与监督

认真执行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不得弄虚作假,接受纪检部门监督。监督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局:0515-88198705、88198316;

市城乡建设局:0515-88423911。

附:1、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2、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八日

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

招聘单位 招聘职位 专业 招聘人数 学历 其他要求

市园林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

(园林处、园林设计研究所) 技术人员 园林 4 本科及以上

园艺(园林方向) 1 本科及以上

景观建筑设计 1 本科及以上

艺术设计(平面设计) 1 本科及以上

会计学 1 本科及以上 计算机等级二级以上

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技术人员 道路与桥梁工程 1 本科及以上

给排水 1 本科及以上

社会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市建筑工程管理处 技术人员 机电工程 1 本科及以上 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技术审查中心 技术人员 土木工程 1 本科及以上

说明:本科和研究生都要求取得相应学位。

市城乡建设局系统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2023年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等规定和要求,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计划组织实施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三、招聘名额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工作人员3名。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30周岁以下(即1992年2月15日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信息发布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jcgov.gov.cn)。

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3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报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

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2)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2:00

资格初审由市住建局负责。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规定日期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规定日期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3年2月20日9:00至2月24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为每人50元。

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改报岗位

时间:2023年2月28日9:00——12:00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

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

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

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报请市人社局批准。

2.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在网上报名规定时间内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

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

(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内容包括水平、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另行公告。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市住建局负责。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若末位2名及以上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登陆晋城市人社局官网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由市教育局盖章、“三支一扶”项目人员由团或市人社局盖章、“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由团盖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计划能力、决策能力、应变能力等。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市住建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

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

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

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执行。

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主要对应聘者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考察。

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根据报考比例和实际情况按综合成绩顺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市住建局负责将本系统拟聘人选报市人社局批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

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规定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可以向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市级组织或门、纪检监察机关投诉、举报。

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技术

监 督 电 话: 0356—2229254(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2月15日

附件:晋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xls

自考/成考有疑问、不知道自考/成考考点内容、不清楚当地自考/成考,点击底部咨询官网老师,免费领取复习资料:https://www.87dh.com/xl/

2023天津城建大学成人本科报名时间?

关于天津城建大学本科2023年报名及考试时间安排,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天津城建大学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

1、天津城建大学自学考试

大部分省份的自考为2次,2023年4月时间安排在4月15-16日,10月自考时间安排在10月28-29日,考生需要在考前1-2个月进行报名。

2、天津城建大学高考

高考报名通常在每年的8月底-9月初进行,2023年高考时间为10月,属于全国统考,由组织统一考试,省统一组织录取,每年只举行一次考试,考生如果想要参加考试需要提前进行报考,如果错过报考就只能等到明年再报了。

3、天津城建大学开放教育

开放教育每年有春季和秋季两次入学机会,春季入学时间为3月份,报名时间为12月到次年3月,秋季入学时间为9月份,报名时间为5月到9月份。

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本科预报名,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咨询。相关院校继续教育学院的招生老师坐标天津市,天津市自考和成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天津城建大学本科预报名地址:https://www.87dh.com/xl/

关于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公告

关于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开招考聘用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县城市规划监察管理工作力度,经县同意,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监察大队201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考试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遵守和法律,具有良好端正的品行。

3、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口齿清楚,符合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

5、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80年12月10日至1992年12月10日期间出生)。

6、除具备上述各项条件外,三类岗位还应当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类岗位(计划招聘16人):

退役军人,男性,身高1.68米以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类岗位(计划招聘2人):

男性,身高1.68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类岗位(计划招聘2人):

女性,身高1.60米以上,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三、招聘步骤

1、公告:通过青阳电视台发布招考信息;通过青阳县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人数及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2、报名:①报考人员须提供有效身份证、退役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部队立功嘉奖证书等可供参考);②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③自行下载填写《县住建委规划监察大队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点击下载该文件:县住建委规划监察大队招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报名时间:2010年12月6日-10日(上班时间内)。

报名地点: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且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3、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定。若实际报考人数等于或小于岗位招考计划数,则实招岗位数为报考人数减1名。

4、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以《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和《城建监察管理条例》等城市规划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为主,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面试:由考核领导组成员对参加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提问,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人选,按各类岗位招考数,在同类岗位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并公布。采取先进行体检、后进行考察的方式。体检和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体检和考察办法进行。

6、公示:考试、体检、考察工作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向社会进行公示一周。

7、聘用:经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单位与被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因各种原因取消聘用的,不再进行递补。

8、待遇:招考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三年一聘,工资待遇按财政对聘用人员的规定标准执行。其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参照有关规定,由县财政统一拨付。

四、招考工作要求

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有关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从事考核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国家公务员法》中所列亲属关系的,要实行公务回避;

2、试题和试卷必须严格保密;

3、对违反工作纪律的相关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

4、对违反录用考试纪律的报考人员,其考核成绩按零分处理。

五、工作组织领导

1、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招考工作的组织领导。招考具体工作和各项事宜由县住建委组织实施。

2、设立聘用人员考核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本方案由县住建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住建委0566-5021605县人社局0566-5030572

监督电话:县住建委0566-5021243县监察局0566-5021411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天津城建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是什么时候?

天津城建大学自学考试属于统考,所以各主考院校的报名时间是一样的,也就是说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自考本科报考时间为上半年12月-3月,下半年6月-9月;考试时间为4月和10月,4月考试时间是4月15日、16日,10月考试时间是10月28日、29日。。要报考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自考的同学不要错过报名时间哦!天津城建大学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当地教育考试院会在官网进行公布。

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自考专升本报名流程如下:

1.报考

(1)网上报名

(2)线下报名流程:携带身份证原件、大专毕业证原件、一寸、两寸蓝底登记照各4张及电子照(可现场拍摄),到当地教育考试院指定报名点报名。

2.选择专业:

如果说报名是门槛,毕业是结果,那么中间选专业的这一步,是决定整个自考的价值所在。

从自考的目的看,不管你是为了就业、考研、考公,还是出国,都离不开你选的专业;

从毕业快慢看,选对专业,部分高校最快一年甚至还能提前毕业。

3.报名需要哪些资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生证或专科毕业证原件(学信网截图也可)

3.两寸蓝底照各四张以及电子照片

自考本科(专升本)一般就是2-2.5年就能拿到毕业证,时间长短,主要还是取决于考生的个人情况。

2023年天津城建大学自考预报名已经开始了,有意向的同学也可以点击底部官网报名咨询。我们招生老师坐标天津市,是哆嗦继续教育学院的合作办学点,关于天津市自考还有更多有想了解的欢迎提问,我们在线做出专业的解答!天津城建大学自考预报名入口:https://www.87dh.com/xl/

上海2022年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报名网址-报名条件-报名时间?

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为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可以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或各地人事考试中心官网进入,届时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上海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尚未公布,预计报名时间在8月,报名入口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者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rsj.sh.gov.cn/spta.shtml)进入报名系统。更多一级建造师考试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考试时间:11月19、20日

2022年上海一级建造师报名入口地址: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zg.cpta.com.cn/examfront/login/initLogin.htm)

上海一级建造师网上报名流程参考:

本次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资格核查(在线核查或现场核查)、网上缴费的方式,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考生完成网上缴费后,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考试报名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详情和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及相关要求,可通过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和报名系统相关说明查询了解。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令第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注册登录

考试报名前,考生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注册和个人信息核查。即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进行个人信息注册和填报。

以往己在该报名系统注册的考生无需重新注册,报考前应提前登录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并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核查结果是否通过不影响考试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和信息提交,未注册或未完成核查的,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首次注册的考生应按要求上传报名照片,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一经上传确认,不得更换。考生必须预先下载并使用报名系统指定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上传经该工具审核处理并保存后的本人近期彩色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方可在报名系统中通过照片审核,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已在报名系统注册过的考生,仍使用原有照片。

身份信息在线核查的证件类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以下几类情形无法通过注册核查:①中专以下学历、2002年及以前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2008年9月以前取得的学位;②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在线核查的;③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的。注册核查结果反馈后,考生可在规定时限继续完成考试报名信息填报,但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详见(四)现场核查。

(二)考试报名

考试报名网址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网上报名”栏目。

注册核查完成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内进行考试报名信息填报,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的考生须及时点击“保存”,并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

选择办理方式后应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资料并点击“报名确认”。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须按要求上传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海外学历学位者须上传认证报告)的照片,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还须按照系统提示上传相应证书和资料。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撤回承诺申请的报考人员除以上资料外还需上传工作经历证明。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并正确选择报考级别、专业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收处理。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对已作出承诺的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信息已经通过在线方式自动完成核查,且在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无记录的,原则上无需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核查。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四)现场核查(在线进行)

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及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进行条件判断和在线核查,并根据不同的情况提示考生进行相应的操作。核查通过的可直接进行缴费,无需现场核查。

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的、撤回承诺申请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等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级别为“增报专业”的报考人员须按规定时限和要求接受现场核查(在线上传资料,无需前往现场)。核查通过的,可进行缴费。

考生可于完成“报名确认”24小时后,重新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在“当前报考状态”中查询核查结果。如超过48小时未完成或未通过核查,请考生及时联系网上报名时选择的报名咨询核查点(以下简称报名点):

1、上海城建职业学院静安校区(静安区河南北路301号,近海宁路)

报名点代码:5858

咨询电话:63248138、63248620

2、上海市建筑教育培训服务中心(长宁区武夷路150号,近延安西路江苏路)

报名点代码:2827

咨询电话:62515770、62525522

3、上海德才教育培训中心(杨浦区平凉路1500号三号楼216室,近宁国路)

报名点代码:2803

咨询电话:65703069、4008888544

4、上海应用技术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徐汇区漕宝路120号,近桂林路)

咨询点代码:1208

咨询电话:64942806、64941314

报名点提供考试资格核查和报名咨询服务(报名期间每天9:30-11:30,13:30-16:00),非考试地点。

(五)缴费确认

通过核查的考生,可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逾期视为放弃报名。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缴费平台支持的,已经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或电子扫码支付工具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咨询电话:95070。

考生缴费后应再次查询本人报考信息和缴费状态(网上缴费信息和银行卡扣款信息),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考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专业和科目务必准确)、缴费成功,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由于网络传输速度等不确定因素,缴费确认信息可能会相对滞后,但一般不会超过24小时,请考生不要急于重复支付划款,同时建议考生不要同时开启多个缴费页面进行支付,以免发生错账。

本次考试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专业工程管理实务》考务费为每科65元,其余三科考务费为每科45元。考生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考生可于证书发放期间凭准考证或成绩单前往报名点领取考试费用收据,逾期视为放弃领取。

(六)准考证下载

报名成功的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在报名网站(www.cpta.com.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考生下载准考证中遇有问题,或发现下载后的准考证报考信息有误,请及时与本人选择的报名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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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江西10月自考报名点安排 报名时间已公布?

2023年江西10月自考报名时间根据江西考试教育院最新发布的公告通知为:6月26日9:00开始,7月7日17:00结束。江西自考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西教育考试院进行报考缴费。

2023江西10月自考报名点安排江西自考报名点地址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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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自考报名时间根据江西自考最新公告发布的时间安排:

首次报名江西自考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进行账号注册:6月26日-30日,每天9:00-17:00;网上报考时间:6月26日9:00开始,7月7日17:00结束。

江西自考考试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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