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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工伤保险条例一般指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法规名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发布机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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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1982年修正)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规范性文件。它是工伤保险制度的基础性法规,规定了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赔偿方式等。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于1988年6月1日施行,由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解释。根据《工伤保险赔偿条例》,工伤保险赔偿分为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工伤津贴赔偿和工伤残疾赔偿三类。

工伤医疗费用赔偿包括工伤治疗费用、药品费用、住院费用、康复费用和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赔偿主要包括伤残津贴、生活津贴、职工伤残等级津贴、交通补贴、家庭护理津贴等。工伤残疾赔偿分为一次性赔偿和抚恤金赔偿。

《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以及抚恤金应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由当地保险公司支付的工伤保险赔偿金额不得低于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此外,《工伤保险赔偿条例》规定,工伤保险赔偿申请人应当提供有效的工伤证明,并经当地保险监督管理部门审核确认。

2022年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

法律主观:

2022浙江省工伤赔偿是一级到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其主要可以享受两大块待遇:职工因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并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在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人事关系。一、2022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一、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3、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3、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二、五级、六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三、七级至十级伤残待遇标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七级伤残=本人工资×13个月2、八级伤残=本人工资×11个月3、九级伤残=本人工资×9个月4、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二、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三、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哪些情况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2020年1月17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19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公布2019年度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920元,按常住地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7939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133元。依据国家统计局《2019年居民收入和消费支出情况》,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2359元×20=847180元。因《工伤保险条例》在全国统一执行,故度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全国统一标准为847180元。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以上就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客观: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七条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保留劳动关系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相关待遇;

工伤职工按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后,继续保留工伤医疗保险待遇。

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均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上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标准计发:

五级伤残为三十个月,六级伤残为二十五个月,七级伤残为十个月,八级伤残为七个月,九级伤残为四个月,十级伤残为两个月。但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浙江省工伤认定标准

法律主观:

您好,针对您的浙江省浙江省 工伤赔偿标准 是多少问题解答如下: 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又称浙江省 工伤保险 待遇标准,是指浙江省内的 工伤 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 工伤保险条例 》《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主要参考 法规 、规章 行规:《工伤保险条例》 规章:《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具体赔偿项目、标准 (一) 医疗费 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1款、第2款、第3款;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按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的 35%确定) 2、要求:住院期间。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4、备注:浙江省 社会保险 实施市级统筹。(三)交通费、食宿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原则上参照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执行)。2、要求: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以外就医。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浙江省关于贯彻落实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4、备注:浙江省社会保险实施市级统筹。(四)康复治疗费 1、标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要求: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五)辅助器具费 1、标准:按照各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2、要求: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持 工伤认定 结论、医疗诊断证明书和有关病历资料向当地的 劳动能力鉴定 机构申请配置确认。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六)停工留薪 1、标准:原 工资福利 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2、要求: 停工留薪期 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七) 护理费 1、标准:停工留薪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要求:停工留薪期间

法律客观:

最新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农民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为农民工因工死亡时初次确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2、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王资。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3、1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4、1至4级伤残农民工(含供养直系亲属,下同)选择长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在长期支付方式基础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总额为一次性支付总额扣除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的余额。5、5至6级工伤,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6、7级至10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浙江省工伤工资怎么算

法律主观:

浙江省职工工伤 工资计算方法 《 工伤保险条例 》确定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社会保险机构在征收各项 社会保险费 和发放多种 社会保险待遇 时,都是以缴费工资作为计算依据的对单位而言,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以单位的工资总额为基数;对职工个人而言,则是指由社会保险费征缴部门核定的本人工资为基数 为了缩小社会 工伤保险待遇 水平的差异,在计算本人工资时,需要缩小过高与过低收入人群的缴费差异《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法律客观:

最新浙江省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农民工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60个月的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供养直系亲属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不满18周岁的,一次性计算到18周岁;其他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计发20周年,但55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周岁减少1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一次性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计发基数为农民工因工死亡时初次确定的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2、1至4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以下标准支付:1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6倍,2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4倍,3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2倍,4级伤残的为待遇基数的10倍。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待遇基数为工伤发生时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上年度职工年平均王资。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农民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上述待遇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上述待遇。3、1至4级伤残农民工在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工资福利、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4、1至4级伤残农民工(含供养直系亲属,下同)选择长期支付方式后,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方式。在长期支付方式基础上要求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总额为一次性支付总额扣除已经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后的余额。5、5至6级工伤,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5级支付30个月,6级支付25个月。6、7级至10级工伤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伤残就业补助金,7级支付10个月,8级支付7个月,9级支付4个月,10级支付2个月。7、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单位所在工伤保险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递减20%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职工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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