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如何处理交罚款 综合知识 关注:1.64W次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标签: 罚款 违章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dongkepu.com/zonghezhishi/9439w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