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捐献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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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捐赠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 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
你知道遗体捐献流程吗,不知道的话,小编告诉你。
方法
办理登记,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
填写申请,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
北京三个遗体捐献接受站: 首都医科大学,电话:83911443 北京大学医学部,电话:82802466 协和医学院,电话: 69156975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7:00 北京市遗体捐献工作协调办公室设在北京市红十字会志愿服务部 ,咨询电话:63558266。办公
办理手续,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咨询 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登记 此次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是指面向社会公众在其身故后自愿的器官捐献,不涉及活体器官捐献。捐献登记要到市红十字会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
得到证书,捐赠完成后,当地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1)捐献志愿者需要征得本人直系亲属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然后携带3张2寸正面半身照片以及本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到本县(市、区)驻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登记。登记结束后,由登记机构向捐献人颁发捐献卡。捐献人去世后,捐献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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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遗体捐献,具体的程序是怎样的?
写在遗嘱里就行了,会有人抄办的。顺便问一句,你今年多大了?你不会是想自杀吧。不要这样。生活是不如想袭象得那么容易。不过也不是那么难。你要坚强一点呀。你有遗体知捐献的想法,这已经相当不容易了。家里就不反对道吗?把所有的问题考虑好了再说吧。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遗体捐献需要什么程序
1. 填写“捐献遗体人员登记卡”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中南大学湘雅医学院遗体捐献登记接待办公室办理登记,填写相应的表格,并将zhidao“捐献遗体人员登记卡回执回”寄回接待办公室。
2. 办理“遗体捐献公证”
市公证处将免费为自愿捐献遗体者提供公证服务。
3. 遗体捐献交接
捐献人临终时,由其执行人负责通知接受单位,由接受单位派人派车到现场(答殡仪馆、医院、告别仪式场所)迎接,发表致辞并颁发荣誉证书、捐献证明。
器官捐献在哪申请? 怎么个流程?
器官捐献的申请首先是在当地的红十字会。
流程:
咨询。
签字。
时间。
用途。
器官捐献简介:
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
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意义:对于规范遗体器官捐献工作,引导民众移风易俗、建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要程序:
咨询:捐献者首先应了解器官捐献的相关情况。
登记:所有的器官捐献者都必须满足自愿、无偿、死亡这3个条件。有关器官或组织功能良好,没有感染7a64e78988e69d8331333363396438艾滋病或其他严重传染病,没有癌症(除原发性脑肿瘤)者,一般都适合捐献器官。
签字:捐献者填写《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填写完整后由捐献者本人或委托他人交到当地红十字会,并携带捐献者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并经公证处公证。
《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红十字会审核后盖章,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本人或委托人自行保管。
时间:因器官捐献有较强的选择性,病人病情恶化后请电话告知红十字会,病人逝世后,以最短的内电话通知红十字会及接收单位。
用途:器官的利用严格遵照捐献人的意愿,用于人道主义救治病人,不可进行其他营利性使用。
无偿遗体捐献具体需要准备什么?
遗体捐献需要亲属签字。 捐献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copy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zhidao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
人死后遗体怎么捐献
各地区捐献基本流程:
凡在本省居住、无偿的志愿捐献遗体者,可直接到登记接受站登记手续,也可与省红十字会联系,由省红十字会介绍到就近的登记接受站办理登记手续。
志愿无偿捐献遗体者需填写申请,后到附近公证处办理公证。同时,登记接受站要向正式登记者颁发由省红十字会统一印制的“志愿捐献遗体纪念证”。
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的,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要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后,才能到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捐献遗体的手续。
志愿捐献者可以变更或撤销登记。但要先办理变更或撤销登记申请公证。据了解,国家规定的甲、乙类传染病人的遗体不列入志愿捐献遗体范畴。
无偿捐献办理流程(以山西省太原市捐献为例):
1、首先至太原市红十字会,地址:太原市桃园四巷27号。领取太原市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三份。
2、填写自愿捐献申请书、捐献申请表,申请表至少由一位直系亲属同意并签字,切所有亲属对捐献应予知悉且同意。
3、至太原市城南公证处办理公证(免费),地址:太原市并州南路115号永丰大厦6层。
4、公证书与捐献登记表由太原市红十字会、城南公证处、捐献者各保存一份。
5、太原市红十字会颁发捐献证书、个人资料卡。
为了更好的做出贡献:捐献者去世后,请直系亲属在两小时内启动捐献程序。
扩展资料
捐献遗体常见问题:
1、生前未办理登记手续。生前未办理志愿捐献遗体申请登记手续,但本人临终前或死后其直系亲属要求志愿捐献遗体,并取得死者工作单位或公证处证明的,也可以在登记接受站办理接受志愿捐献遗体手续。
2、遗体捐献执行人。可以是捐献人的近亲属或者在工作上、生活上有密切关系的其他自然人,也可以是捐献人生前所在单位、居住地的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机构或者其他有关单位。
3、变更和撤销。办理登记手续后,可以变更或撤销。捐献人到办理登记的登记机构办理相关的变更或者撤销手续。
4、费用。遗体捐献为无偿及无条件捐7a64e78988e69d8331333431333965献,在捐献过程中捐献者和家属也不负担任何费用。
5、纪念。捐献者名字将被敬刻于北京市长青园陵园生命纪念碑上。家属可在适当的时候进行祭奠。
参考资料:
北京红十字会-志愿捐献遗体登记手续及流程
百度百科-遗体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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