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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不能和虾同食

哪些不能和虾同食

1、果汁:果汁(特别是橙汁,梨汁等)含维生素C较多,则易出现维生素C过量中毒现象。

2、黄豆:黄豆富含蛋白质,有助消化的功效,但是和虾同时则会引起消化不良等症状。

3、红枣:红枣富含维生素,同食红枣和虾则会使红枣中的维生素将虾或虾皮中的五氧化二砷还原成三氧化二砷(砒霜),从而引起中毒。

4、金瓜:金瓜性寒,味甘,具有下气平喘,清热利痰之功效。但是虾性温,味甘、咸,具有补肾壮阳、健胃补气、祛痰抗癌等功效;若二者性味功效相左,同食会引起拉痢(比拉稀还厉害的一种病症),对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损害作用。

5、猪肉、鸡肉:虾不可同猪肉、鸡肉同食,同食会产生肝肾衰竭。史书《饮膳正要》记载:“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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