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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仍需偿还婚内债务?

离婚后,双方需共同偿还离婚前的债务,但需满足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个人婚前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才能认定为共同债务。如果债权人无法证明,则债务为个人债务,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分析

离婚后,双方需要共同偿还离婚前的债务。然而,必须满足一个条件,即离婚前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婚姻关系解除,夫妻共同债务也不会自动消失,或者让其中一个人独自偿还。但是,离婚之前的债务有证据证明是一方的个人债务的话,另一方在离婚以后是不需要承担的。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共同债务也是需要进行分割的,那么婚内债务的承担要分为两种情况:

1、如果为个人婚前债务。对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

2、如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也就是说,单独债务的举证责任由夫妻一方承担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结语

离婚后,双方需共同偿还离婚前的债务,但需满足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夫妻共同债务包括为个人婚前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债权人需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不足清偿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则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借款合同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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