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懂科普 >

综合知识

> 孙子是否有继承资格?

孙子是否有继承资格?

孙子是否有继承资格?

孙子是否有继承权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中国法律及实践,孙子有继承权的情况包括代位继承、转继承和遗赠。代位继承是指孙子代替父亲继承祖父的遗产;转继承是指孙子直接继承父亲的遗产;遗赠是指祖父在遗嘱中明确让孙子继承财产。遗赠和遗赠抚养协议都是遗嘱的一种形式,被继承人可以单方面将财产赠予孙子,无需被遗赠人同意,但需在被继承人去世后生效。

法律分析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被继承人去世后,他的继承人按一般继承顺序包括他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与外祖父母、孙子女与外孙子女;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丧偶的儿媳与公婆、女婿与岳父母之间存在着抚养关系的人。

在法律规定的这些继承人中,其中对于孙子是否有继承权,在何种情况下能够取得继承权,那么就需要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来看。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实践来分析,以下几种情况孙子是具有继承权的:

第一种情况:代位继承。什么是代位继承呢?打个比方说,被继承人甲先生去世了,乙先生是甲先生的儿子,如果乙先生比甲先生先过世了,并且乙先生留下一个儿子丙,即被继承人的孙子,当被继承人甲先生去世的时候,他的孙子丙就代父亲去继承甲先生的遗产,继承份额为丙的父亲乙先生继承遗产的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二种情况:转继承。什么是转继承呢?打个比方说,被继承人甲先生去世后,他的儿子乙先生还未来得及实际接受遗产就去世了,而乙先生有一儿子丙即被继承人甲先生的孙子,这时候作为被继承人甲先生孙子的丙就可凭转继承分配遗产。

还有第三种情况就是被继承人甲先生生前根据法律规定的方式对他的遗产或其他事务进行安排处理,立下书面文书其中明确表明可以让这个孙子丙来继承他的财产,

并于立遗嘱人甲先生死亡时发生效力。

像这种情况下被继承人的孙子能够取得继承权的还有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等方式都可以让这个孙子丙继承财产。

对于遗赠跟遗赠抚养协议都属于遗嘱的一种,都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也就是说被继承人甲先生可以单方面将自己的财产赠送给孙子丙,无需征得被遗赠人的同意,在被继承人甲去世以后发生法律效力。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孙子在一般情况下并没有直接的继承权。然而,在特定情况下,孙子可以获得继承权。首先,如果父亲在被继承人去世之前先过世,留下孙子,则孙子可以代父亲继承遗产。其次,如果被继承人的儿子在接受遗产之前去世,留下孙子,则孙子可以通过转继承获得遗产。此外,如果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明确表明愿意让孙子继承财产,孙子也可以获得继承权。这些情况下,孙子可以合法继承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标签: 孙子 资格 继承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dongkepu.com/zonghezhishi/elq95n.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