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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有小时工说法吗

1998年有小时工说法吗

1998年有小时工说法,小时工指的是在雇主公司中以每小时计酬的工作方式,该工作方式已经存在了很长时间,不仅限于某一个时间段。当年的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员工的工作时长和工资计算方式等相关问题,也包括了该工作方式的相关规则和条款。早在20世纪以前,欧美国家就已经出现了小时工这种雇佣关系,很多雇主公司在需要临时劳动力的情况下便会选择利用小时工这种工作方式。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工作方式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在深圳做小时工从一几年开始的

在深圳做小时工从90年代开始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小时工制度在世界已被广泛采用,所谓小时工,顾名思义,就是按小时计算报酬,干几小时的活,给几小时的钱。

《劳动合同法》对“小时工”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小时工”有何规定?

1、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2、“小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解答: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关系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它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小时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劳动法》意义上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对一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规定。

3、“小时工”可以兼职吗?

解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上确认了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4、“小时工”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吗?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小时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这里,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法律并未进一步作出规定。

一般来讲,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由于时间上的要求,只能在全日制工作之余,比如全日制用工下班之后,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实际上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兼职问题。因此,一旦与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否还能到其他单位做“小时工”,一般应以不影响该全日制用工的工作为前提;而且,必要时,还需要全日制用工单位的许可。

5、“小时工”订立口头协议行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6、“小时工”有试用期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7、“小时工”的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解答:需要明确的是,“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费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小时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由谁缴费?

“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该条可以理解为:“小时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需要自己缴纳,用人单位是不负担的,因为保险费用已随每小时的工资支付了。

9、“小时工”加班有加班费吗?

解答: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可以不执行上述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0、“小时工”工作期间,出了意外事故怎么办?

解答:“小时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如果确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单位此前为其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有明确的侵权人,同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 那么,假如用人单位未为“小时工”办理工伤保险,“小时工”受的伤被确定为“工伤”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小时工”负担相应费用。

11、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相关情形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2、“小时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是多少天?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小时工和临时工有什么区别拜托了各位 谢谢

1、定义不同

小时工是指某些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来获得收入的劳动者。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2、优点不同

临时工优点:工作轻松工资高。因为是临时的,所以很多工作都很简单,太难的临时工也不会做,且临时工的工资相对较高。

小时工优点:用工灵活;新酬按小时计算。

3、缺点不同

小时工缺点:工作稳定性不好。

临时工缺点:没有正式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时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时工

小时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1、定位不同

小时工是指某些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来获得收入的劳动者;

正式员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2、合同数量不同

小时工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正式工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不可与多个单位建立关系。

3、试用期不同

小时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当正式工前,公司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式员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小时工

小时工合法吗?

公司大量用小时工应该是合法的 ,只要公司在用工的时候双方同意按小时计算工资结算,工资就应该是合法的 ,因为企业的生存在乎节约成本 ,如果用临时工能解决生产的问题,那么对公司来说是很划算的,这样能节约很多合同工的成本开支,这样对企业的生存和竞争力都有很大益处。

小时工和正式工区别

一、小时工和正式工区别是什么

1、小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如下:

(1)工作时间的不同。小时工工作时间灵活,按小时计算工资;而正式工一般都是按月或者按年计算工作工资;

(2)工作稳定性的不同。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上都使用小时工,一旦工作结束,即行辞退;而正式员工是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3)待遇不同。小时工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待遇;

(4)休假不同。正式工要跟随公司的休假制度休假,平时休假和请假都要走程序或者通过上级领导审批;而小时工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只要约定的事情做完就可以随时休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作为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途径: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2、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来解决。

“打工界”怪象:“小时工”普遍出现,是社会不断发展的结果吗?

小时工严格说起来算是服务行业的人员,工作特点不稳定、不固定,薪资按照个人付出的时间来计算。而小时工的增多,对于社会的发展而言,到底有什么影响?这能够说明我们社会在不断进步嘛?

从福利待遇以及薪资情况来看,小时工的基本薪资是很难维持的。他们工作不定时,工作量不同,所拿到的薪资也不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企业也不会为这些小时工缴纳保险、社保以及公积金等等,这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确实有很重要的影响。

而我们却看到,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很多人选择去做小时工,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小时工工资并不低

不少人会以为小时工的工资会很少,其实不是这样的。小时工是按照每个小时的工作,以时间为单位计算薪酬的,总体计算,并不会比全职工作者低。大家也能看到,还有不少小时工的月工资会比全职工作者人的薪资高,能够看得出来,小时工的工资并不低。

就比如说,在大家所熟知的电子厂工作,即便是兼职人员,他们的工资有的时候也会比正式工人的薪资高。不过,虽然薪资高,但是也有一些福利,他们是没有的。

二、工作时间自由

正式员工是需要上班打卡,按时下班的。而小时工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去调节工作以及休息的时候,每天的时间都可以自由分配,总体看起来还是比正式员工自由很多。

尽管如此,现在还是有很多的人想要找到一份稳定且有保障的工作。因为小时工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也就是,在企业不忙的时候,小时工基本不能保证每个月的收入。

而在市面上,大家看到小时工越来越多,相比较而言,能够看得出来,聘请小时工要比正式员工付出的成本低很多,在不用给小时工购买社保和公积金的时候,就可以有很多的资金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小时工市场管理并不是非常严格,小时工是社会快速发展之下的产物,对于劳务市场的发展来说,并不是非常有利。

而很多的求职者都想要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相对而言,小时工地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现代的市场,因此,对于很多企业的发展而言,还是不建议使用如此多的小时工,毕竟,企业的发展是看重长远的发展,小时工虽然能够节省成本,但是并不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自身的经济效益。

总结

在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小时工的增加也证明了这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但是对于个人以及企业的发展而言,最好还是谋求一份稳定的职位,企业为了长远发展,更应该聘请职工。

小时工和暑假工有什么区别嘛?

小时工和暑假工区别如下:

1、工作时间不同

是指在暑假期间从事某种工作的,一般学生居多;是一个时期的全职工种,假如离职,公司可能需要另外找人来做你现在的工作。

2、工作内容不同

暑假工作的工作就是入职人员做的工作一样,然而临时干的活比较劳累,并且都是一些特别辛苦的活。

3、待遇也不同

暑假工的工资与正式工的工资是一样的,然而临时工的工资比较低,或者说没有什么保证,有可能会延发工资。

很多餐饮业是不招暑假工的,他们反而只说招兼职,很多同学不理解他们两者的区别,因为两者貌似也没什么不同嘛。其实,暑假工是这个暑假期间按照正常全职员工的时间上班的,兼职就不是只有两个月这么短或者这么长,有些也是短期兼职,只有几天。

安阳小时工年龄有限制吗

小时工年龄年满不小于16周岁不大于6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退休年龄一般指男6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小时工有有三倍工资的说法吗?

小时工如果在节假日中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至少有三倍工资;如果是在节假日中的休息日工作,也未被安排补休的,至少有双倍的工资。具体的工资数额则由用人单位根据小时工的工作情况、单位的效益等因素合理地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规定。

1998年在中国确实存在小时工这一说法。小时工是指根据小时计酬的雇佣工人,他们通常以临时工的身份被雇佣,工作时间和工资根据实际工作时数来确定。这种雇佣形式主要用于一些短期、临时性的工作,如清洁、搬运、包装等。在1998年以前和之后,小时工在中国的劳动市场上都是存在的一种就业形式。

在深圳做小时工从一几年开始的

在深圳做小时工从90年代开始的。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小时工制度在世界已被广泛采用,所谓小时工,顾名思义,就是按小时计算报酬,干几小时的活,给几小时的钱。

《劳动合同法》对“小时工”有何规定

《劳动合同法》对“小时工”有何规定?

1、什么叫非全日制用工?

《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将非全日制用工称之为“小时工”。

2、“小时工”与用工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解答: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则对劳动关系的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诠释。它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仍为劳动关系,双方可以订立劳动合同。因此,从一定程度上讲,“小时工”的法定化,突破了《劳动法》意义上劳动关系只能在一对一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规定。

3、“小时工”可以兼职吗?

解答: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法》从法律上确认了劳动者可以同时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而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只能与一个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4、“小时工”可以与其他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吗?

解答: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作为“小时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同时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这里,与其他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还是非全日制用工下的劳动关系,法律并未进一步作出规定。

一般来讲,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由于时间上的要求,只能在全日制工作之余,比如全日制用工下班之后,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关系,这实际上是全日制用工下的兼职问题。因此,一旦与单位建立全日制用工关系,是否还能到其他单位做“小时工”,一般应以不影响该全日制用工的工作为前提;而且,必要时,还需要全日制用工单位的许可。

5、“小时工”订立口头协议行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因此,作为“小时工”可以与用人单位通过口头约定的方式,建立和确定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而与此不同的是,全日制用工下的用人单位则应与劳动者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

6、“小时工”有试用期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因此,作为“小时工”,即使同时与多个单位建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关系,各单位均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而全日制用工的,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试用期。

7、“小时工”的工伤保险由谁缴费?

解答:需要明确的是,“小时工”的工伤保险费要由用人单位支付。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条中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8、“小时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由谁缴费?

“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用人单位及劳动者本人应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

该条可以理解为:“小时工”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需要自己缴纳,用人单位是不负担的,因为保险费用已随每小时的工资支付了。

9、“小时工”加班有加班费吗?

解答:在全日制用工情况下,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劳动者加班工资:

(1)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

(2)在休息日工作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3)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而对于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来说,由于其实行的是小时工资制,可以不执行上述规定,但用人单位安排其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其小时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法定节假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10、“小时工”工作期间,出了意外事故怎么办?

解答:“小时工”在工作期间一旦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受到人身伤害,如果确定为工伤,劳动者就可依法享受用人单位此前为其办理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有明确的侵权人,同时可以向侵权人索赔。 那么,假如用人单位未为“小时工”办理工伤保险,“小时工”受的伤被确定为“工伤”怎么办呢?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小时工”负担相应费用。

11、用人单位终止用工,可以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吗?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71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如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与此相反,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中,在大多数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无论从程序上还是从实质的事由上,都要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而且,只要符合相关情形的规定,用人单位就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2、“小时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是多少天?

解答: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小时工和临时工有什么区别拜托了各位 谢谢

1、定义不同

小时工是指某些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来获得收入的劳动者。

临时工泛指在工作场所里非正式雇用的劳工,通常以日薪计酬。也不像正式的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临时工又分成约聘雇员与人力派遣两类。聘用临时工的目的事为了处理短期出现的额外工作,例如因为长工放产假,所以聘临时工当替工。

2、优点不同

临时工优点:工作轻松工资高。因为是临时的,所以很多工作都很简单,太难的临时工也不会做,且临时工的工资相对较高。

小时工优点:用工灵活;新酬按小时计算。

3、缺点不同

小时工缺点:工作稳定性不好。

临时工缺点:没有正式劳工能够享有退休金与每月最低工资的保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小时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临时工

小时工和正式工有什么区别?

1、定位不同

小时工是指某些以小时为计算单位来获得收入的劳动者;

正式员工是指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

2、合同数量不同

小时工可以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其中包括工作时间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项必备条款;

正式工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不可与多个单位建立关系。

3、试用期不同

小时工不得约定试用期;

当正式工前,公司为了考察员工的实际工作能力、工作态度、为人处世情况而会给予一定的试用期(从几天到三个月不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正式员工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小时工

小时工合法吗?

公司大量用小时工应该是合法的 ,只要公司在用工的时候双方同意按小时计算工资结算,工资就应该是合法的 ,因为企业的生存在乎节约成本 ,如果用临时工能解决生产的问题,那么对公司来说是很划算的,这样能节约很多合同工的成本开支,这样对企业的生存和竞争力都有很大益处。

小时工和正式工区别

一、小时工和正式工区别是什么

1、小时工和正式工的区别如下:

(1)工作时间的不同。小时工工作时间灵活,按小时计算工资;而正式工一般都是按月或者按年计算工作工资;

(2)工作稳定性的不同。企业在临时性、季节性岗位上都使用小时工,一旦工作结束,即行辞退;而正式员工是通过试用期考察后被公司正式录用的员工。而被公司录用后,公司会与之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

(3)待遇不同。小时工享受不到正式员工的待遇;

(4)休假不同。正式工要跟随公司的休假制度休假,平时休假和请假都要走程序或者通过上级领导审批;而小时工可以自由安排自己的休假时间,只要约定的事情做完就可以随时休假。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作为劳动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主要有以下途径:

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也是最重要的法律武器;

2、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劳动者要及时通过公权力途径来解决。

“打工界”怪象:“小时工”普遍出现,是社会不断发展的结果吗?

小时工严格说起来算是服务行业的人员,工作特点不稳定、不固定,薪资按照个人付出的时间来计算。而小时工的增多,对于社会的发展而言,到底有什么影响?这能够说明我们社会在不断进步嘛?

从福利待遇以及薪资情况来看,小时工的基本薪资是很难维持的。他们工作不定时,工作量不同,所拿到的薪资也不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该企业也不会为这些小时工缴纳保险、社保以及公积金等等,这对于企业的发展而言,确实有很重要的影响。

而我们却看到,即便是在这样的情况下,还有很多人选择去做小时工,这究竟是为什么?

一、小时工工资并不低

不少人会以为小时工的工资会很少,其实不是这样的。小时工是按照每个小时的工作,以时间为单位计算薪酬的,总体计算,并不会比全职工作者低。大家也能看到,还有不少小时工的月工资会比全职工作者人的薪资高,能够看得出来,小时工的工资并不低。

就比如说,在大家所熟知的电子厂工作,即便是兼职人员,他们的工资有的时候也会比正式工人的薪资高。不过,虽然薪资高,但是也有一些福利,他们是没有的。

二、工作时间自由

正式员工是需要上班打卡,按时下班的。而小时工就可以根据自己的时间去调节工作以及休息的时候,每天的时间都可以自由分配,总体看起来还是比正式员工自由很多。

尽管如此,现在还是有很多的人想要找到一份稳定且有保障的工作。因为小时工存在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也就是,在企业不忙的时候,小时工基本不能保证每个月的收入。

而在市面上,大家看到小时工越来越多,相比较而言,能够看得出来,聘请小时工要比正式员工付出的成本低很多,在不用给小时工购买社保和公积金的时候,就可以有很多的资金用于企业自身的发展。

目前我国的小时工市场管理并不是非常严格,小时工是社会快速发展之下的产物,对于劳务市场的发展来说,并不是非常有利。

而很多的求职者都想要一份比较稳定的工作,相对而言,小时工地出现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现代的市场,因此,对于很多企业的发展而言,还是不建议使用如此多的小时工,毕竟,企业的发展是看重长远的发展,小时工虽然能够节省成本,但是并不利于社会的长远发展,也不利于自身的经济效益。

总结

在现代化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小时工的增加也证明了这是社会发展的需求。但是对于个人以及企业的发展而言,最好还是谋求一份稳定的职位,企业为了长远发展,更应该聘请职工。

小时工和暑假工有什么区别嘛?

小时工和暑假工区别如下:

1、工作时间不同

是指在暑假期间从事某种工作的,一般学生居多;是一个时期的全职工种,假如离职,公司可能需要另外找人来做你现在的工作。

2、工作内容不同

暑假工作的工作就是入职人员做的工作一样,然而临时干的活比较劳累,并且都是一些特别辛苦的活。

3、待遇也不同

暑假工的工资与正式工的工资是一样的,然而临时工的工资比较低,或者说没有什么保证,有可能会延发工资。

很多餐饮业是不招暑假工的,他们反而只说招兼职,很多同学不理解他们两者的区别,因为两者貌似也没什么不同嘛。其实,暑假工是这个暑假期间按照正常全职员工的时间上班的,兼职就不是只有两个月这么短或者这么长,有些也是短期兼职,只有几天。

安阳小时工年龄有限制吗

小时工年龄年满不小于16周岁不大于65周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定劳动年龄指年满16周岁至退休年龄,有劳动能力的中国公民。退休年龄一般指男60周岁,女干部身份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

小时工有有三倍工资的说法吗?

小时工如果在节假日中的法定节假日工作的,至少有三倍工资;如果是在节假日中的休息日工作,也未被安排补休的,至少有双倍的工资。具体的工资数额则由用人单位根据小时工的工作情况、单位的效益等因素合理地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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