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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工伤误工费计算方法

农民工误工费赔偿根据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有固定收入按实际减少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按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计算。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证明确定,持续误工可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农民工可根据实际平均收入进行主观计算。

法律分析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其计算公式可以表述为:

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

(一)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其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上述计算公式也可以用相关符号进行表述,如可表述为:P=A-B其中,P=误工费赔偿金额;A=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B=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二)

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其误工费赔偿金额的计算,与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相比,在总的计算公式上是一样的,即:误工费赔偿金额=实际减少的收入=受害人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劳动(工作)收入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

3.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或者无收入的,按事故发生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年工资标准计算。

农民工误工期间的费用赔偿支付的数额计算受到具体收入的制约和影响,收入有固定或非固定的灵活差异性规定和法律上的计算处理。农民工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劳动工作时的实际平均收入等情况对自身应收的赔偿待遇作主观计算,这样对赔偿也有所依据和准备。

结语

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费赔偿金额,具体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对于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受害人,按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或参照相同或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赔偿义务人应赔偿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农民工的费用赔偿计算受具体收入和法律规定影响,可根据实际平均收入进行主观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二条 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第四十五条 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职业病伤残等级的鉴定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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