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懂科普 >

综合知识

> 隐名股东的权利规定

隐名股东的权利规定

隐名股东的权利规定

隐名股东的权利有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按照合同的约定支持实际股东。若是显名股东无权处分股权的,隐名股东可以对其进行追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标签: 隐名 股东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dongkepu.com/zonghezhishi/0jkqm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