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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专用步骤是什么

一、专用的步骤: 1、经营场所的租房合同复印件一份。 2、经营场所的产权证复印件一份。 3、租金复印件一份。 4、财务人员会计上岗证复印件一份。 5、财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如企业无财务人员,由开发区的会计进行财税服务的

专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专用的开具分为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这里我们讲自行开票。

开具专用步骤是什么

方法

税务代开

从开具资格来说,主要分为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两种,税务代开和自行开票。当部分法人单位或个人没有开的资格,可以前往税务局开具,这就是税务代开。主管税务机关代开时,要求现场缴税;如果作废,税款退回流程复杂,周期也长

一、专用流程 1、在办税服务厅国税局指定窗口提交纳税申报单等资料 2、在同一窗口申报缴纳税费 3、前往地税指定窗口申报缴纳有关税费 4、前往国税指定窗口领取 二、专用材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查验) 2、《代开

开具专用步骤是什么 第2张

自行开票

当企业注册完成后,就可以申请税控和,拥有开的资格。之后公司再配备电脑和针式打印机设备,就可以开始自行开票了。只要公司有业务收入,就要尽早申请开票资格,自行开票。

为加强征收管理,规范专用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制定本规定。

开具专用步骤是什么 第3张

自行开票流程

需要带以下资料: 1、代开专用申请审批表(现场填写)。 2、税务登记证副本(待查)。 3、办税人员本人及本人身份证(经过国税局实名认证的)。 4、双方购销协议或购方证明(备查)。 5、购方的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账户(要

首先插入IC卡,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填开,选择专用填开,核对号码,点击确定,进入填开界面,填写客户名称、税号、银行名称、账户、地址、电话,填写商品名称、价格、单位、数量,保存,打印出来。

在取得进项专用后,应在90天内认证,认证后的进项方可抵扣。报税流程,现在一般都是在网上申报。但需要把报税资料送到税务局: 1、税务局一般每月初(1 ~10日)为抄税期。抄税很简单,现在都是税控机开票,将金税卡插到与税控机连

开具专用步骤是什么 第4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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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的清单该怎么开?

进入防伪税控系统开

开具增知值税专用*清单的具体步骤:

1、进入防伪税控系统

2、确认*号码

3、进入“*填开”界面,填写购货方信息;选择金额含税与否,点击“清单道”按钮,进入“清单填开”界面;

4、打印

**的版面最多可专以添加八行,超过八行时,就需要用到**清单。

开具专用*及清单过程中,注意以下事项:

1、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且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2、开票人和复核人不要为同一人;

3、章印清晰,不要盖在金额的数字上,不便于辨认;

4、清单是*附件,在确认开具清属单后,*版面上的货物或服务名称则显示为“详见销货清单”,金额和税额则与清单的汇总数一致,且不超过该版本*的最大金额限额;

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怎么操作

*红字*通俗来说*红字*其实就是负数*。e5a48de588b6e79fa5e9819331333431353338

开具方法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根据下列要求开具红字*专用*

1、可申请开具红字*专用*的范围

购买方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以及销售方因多次抄税,已抄税的*在当月不能按作废处理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折扣折让行为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开具红字**的有关事宜。

2、开具红字*专用*的流程

购买方应先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后,出具《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方可开具红字专用*。

购买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通知单》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单》(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

(2)对应蓝字*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

(3)涉及退货、索取折扣折让的,应提供相关合同、协议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公章);

(4)对应蓝字*相关记账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购买方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

(5)承诺书(表明该笔业务确系真实退货,若实际未发生退货,承诺不抵扣。仅适用于“超期*”。)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退回原件,复印件与《申请单》第二联留存。

《申请单》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报《申请单》时可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经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购买方在填报《申请单》时应填写具体原因及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购买方所购货物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取得的专用*,需要开具红字*的,由购买方填报《申请单》,并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

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开具《通知单》时,对实际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抵扣联未经认证,且已超过认证期限的,应在《通知单》上注明“超期*”字样。注明“超期*”的《通知单》开具只能由购买方提出申请。

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通知单》一式三联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印章:第一联由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留存;第二联由购买方送交销售方留存;第三联由购买方留存。

开具有“超期*”字样《通知单》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月审核相应业务发生情况,对实际未发生退货或销售折扣折让,属超期换票行为则不予抵扣进项税款。

扩展资料

(1)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2)购买方取得专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3)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举个例子:因甲公司尚未认证,乙公司在接到甲公司重新开具*的要求后,需要在税控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乙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会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乙公司的税控系统中。乙公司取得编号之后,就可以在税控系统开具红字*了。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

*专用*开具流程是怎样的?

*防伪税控百系统开票步骤

1、首先插入IC卡

2、进入:防伪税控开票系统

3、选择操作员

4、输入口令确定(有的没有设口令,可直接点击确定)

5、进入:系统设置

6、进入:客户编码

7、点击:“+”增加行

输入要开票单位的资料

注:如果度开的是专用*,要把资料填写完整,税号、账号、地址、电话、开户行。

8、保存“√”

输入完毕退出

9进入:商品编码

10、录入:商品名回称等资料

11、保存“√”

输入完毕退出

12、点击:*答管理

13、点击:上方“*开具管理”

14、选择:*填开

15、选择:专用*或普通*

看到所填的*号后,确定

输入单位名称:按“↓”键选择

选择商品名称(有选择滑块)

输入*内容

点击:“√”确定

输入:收款人、复核人(必填)

打印*

打印*注意事项:

1、找到打印*机卡的位置

2、*号码与打印的号码必须一致

3、*对齐,方可放入打印机中

4、打印机打印层数应放在三层位置

*开出后应加盖财务章或*专章。

*专用*开出来了怎么打印清单

就用copy*普通*为例,*专用*的操作是一模一样

1、打开*开票软件(航天信息版本,目前全国用的最多的版本),进入*管理子系统,点击*填开。

2、进入开票页面,完成*的正常开具

3、点击上面一排的清单选项卡,进入清单填开页面,可以手工输入,也可以外部导zd入

4、完成清单的填开后,选择打印选项卡,打印清单。

怎样使用电脑开具*专用*

1、双击开票软件,出现登陆界面,点击登陆。

2、进入后找到左上角“开票”,打开,会有选择开*专用*还是*普通*,点击专用*,会出现*号码,代码

3、打开后出现*界面,选择价格(含税和不含税),然后在下方开始录入单品明细,数量,金额(*界面最多只能开8行,若超过8行就需要开在清单上,在界面的上方会有“清单”

4、完成单品明细的录入后,若有折扣则选择折扣对话框添加折扣,最后合计开票含税金额/不含税金额是否和开票资料一致,需要注意的是,要有单号,折扣金额需要备注的,则填写在备注栏,检查无误后,点击“打印”,完成打印。

扩展资料

*专用*注意事项: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e799bee5baa6e79fa5e98193e78988e69d8331333431353236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并在误填的专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

如专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3、*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

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财务专用章或*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

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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