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懂科普 >

IT科技

>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无期徒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1、在刑罚的变更上(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

死刑和死缓的区别有哪些

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无期徒刑与死缓的区别主要有:1、在刑罚的变更上(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三种处理方法: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

我们平时所说的,与死缓相对应的“死刑”,准确地叫“死刑立即执行”,指的是对犯了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剥夺其生命的一种严厉处罚,由人民法院做出死刑判决后,层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就是立即执行。刑法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之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

死缓是指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在死刑考验期届满后,根据犯罪人的表现给予以减刑或者执行死刑,在死缓考验期间,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律规定而执行死刑。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名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

扩展阅读,以下内容您可能还感兴趣。

我想问一下死刑和死缓的区别?像这样的案件是否合理?

死刑是我国的最高刑罚,现行的死刑执行方式有*决和注射死刑两种,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执行,学理上认为是死刑的一种,即给刑事罪犯以两年的暂缓执行时间,两年内如果再犯新罪则执行死刑,如果有悔罪表现,没有再危害社会,则改为无期徒刑。

像文章中提到的这种情况实际上一般都是被最高法改判了死缓,这就涉及了我国的死刑核准制度,为了防止滥杀,本着慎刑的原则,我国法律制度中有这样一个设计,也就是任何被判处死刑的案件都要交给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批准执行的才能执行。近年来,被最高法改判死缓的案件越来越多,这也是民愤的基本来源。

那就说说最高法为什么近年来越来越慎杀,我觉得原因有两点,首先是国际压力和法治文明的需要,说实话,中国的法治文明在国际上还处于一个较低的层次,现在很多国家废除了死刑,就是出于对刑罚作用的反思,刑罚究竟是做什么用的?这几乎是现代刑法的一个永恒问题。对于这一问题的不同回答就会造成不同的刑罚设计。虽说学术无高低,但是有些认识在国际通行的学说中已经被摒弃,达成一种共识。中国现在总的方向也是向着废除死刑方向发展的。说到底就是一个刑罚观念问题,这一方面一两句话也说不清,建议你去看一本书叫做《论犯罪与刑罚》,很小的册子,看完你会对刑罚有新的认识。第二个考虑就是越来越多的错案被翻案,近些年来,基层侦查机关的职责缺位,屈打成招屡见不鲜,佘祥林、赵作海这样的冤案也不乏有之,一般来说,程序上有问题的案件很难避免成为冤案的可能,所以最高法对于类似的案件也会采取慎杀的策略,这就像是美国有名的“辛普森涉嫌杀妻案”,虽然结果是可能放走了一个杀人犯,但是保护的是所有人的基本*,毕竟如果放纵侦查机关的违法行为,以后的危害可能更大。

当然,这些理由并不是那么的充分,虽然理性上我接受关于死刑和程序正义的新的思想,但是我也不能接受一个惨绝人寰的杀人者可以不死,留在这个社会上。

但不论如何,首先,以眼还眼的刑法时代已经过去了,这种刑罚方式已经被证明是一种落后的制度设计。其次,不死不见得就能得生,很多人批驳死缓是因为认为死缓,减减刑,没几年就能放出来了,的确这种情况曾经有过,但是我国对现行刑法进行过一系列的更改,现在缓刑减刑要严格控制而且不能减到25年以下。所以设想一下一个二十岁的人,如果可能的话,他最早45岁才能出来,在狱里他不能结婚,不能参加正常的社会生活,每天的生活就是高墙之内小小的范围,活动还要经过狱长的允许,出来的时候他的父母可能已经过世,没有亲人。这还是最好的情况。这种惩罚,难道不够严苛吗?或许有人会说,相比死者,他最起码还活着。的确,中国有句古话叫“好死不如赖活着”。但是还有一句古话叫做“不自由,毋宁死”。我只能说,这也是个价值观的问题了。

最后,你可能还是不能接受我的观点,那么最后说一句我在每一篇类似文章里都会说的话吧。法律只是一种利益的妥协的结果,没有什么社会控制方式是十全十美的,法律也不是唯一的社会控制方式,遵守法律,信仰原则。

写的匆忙,有什么问题,欢迎交流。追问请看看文章链接追答看了,有问题请直说

死缓和一般的缓刑有什么区别?

1适用前提不同。缓刑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为前提;死缓的适用,以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条件。

2执法方法不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不予关押,而是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基层组织予以配合;而宣告死缓的罪犯必须予以关押,并实行劳动改造。

3考验期限不同。缓刑的考验期必须依所判刑种和刑期而确定。所判刑种和刑期的差别决定了其具有不同的法定考验期;死刑缓期执行法定期限为2年。

4法律后果不同。缓刑的法律后果,依犯罪分子在考验期内是否发生法定情形而分别为: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或者撤销缓刑,把前罪与后罪所判处的 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或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死刑缓期执行的后果为:在缓刑期限届满时,根据犯罪人的表现,或予以减刑,或执行死刑,在缓刑执行期间 也可因犯罪人违反法定条件而执行死刑

死缓和无期徒刑又有什么区别呢?

1、定义不同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徒刑的一种,审判机关以判决的形式终身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2、执行对象不同

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无期徒刑主要适用于那些不必判处死刑,而又需要与社会永久隔离、罪行严重的危害*的犯罪分子和其他重大刑事犯罪分子以及严重的经济犯罪分子。

扩展资料:

无期徒刑适用情况:

一、依法由人民法院判决的,犯有严重危害*罪和其他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无期徒刑。如轮奸妇女,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二、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减为无期徒刑。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依法押送监狱执行刑期,接受教育改造。

被判无期徒刑的罪犯,都是罪行十分严重、民愤较大、社会危害性特别大的犯罪分子,为维护社会*、经济、文化秩序,保护国家、集体、公民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刑法给予这类犯罪分子以剥夺终身自由和*权利的刑事处罚是有必要的、行之有效的。

如八二年、八三年开展的从重、从快、从严的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奠定了改革开放的良好社会秩序,当然,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手段,但依法从严处置各类严重刑事犯罪,仍然是刑法打击犯罪的有效手法之一。

无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宣判之日起计算,判决宣判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能折抵刑期,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后,执行有期徒刑,先行羁押的日期也不予折抵刑期。判处无期徒刑,最低服刑13年可以出狱。

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4、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5、*减刑: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减刑。

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 

6、终身监禁:因贪污贿赂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无期徒刑

死刑和死缓是哪级审理

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名法院判处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在中国包括了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通常死刑立即执行那是死定了,而缓期执行的,如果在缓期执行的二年中没有犯罪,那么几乎就死不了了。死缓就是死刑缓期执行,也是死刑。但不一定死了。

死刑与死刑立即执行的区别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百五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根据以上规定,死刑分为缓期2年执行和死刑立即执行两种,死刑立即执行即我们平时说的死刑,该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罪犯,死刑立即执行除由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判决的外,依法都应当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被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各高级人民法院有权直接核准,无需上报。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依法予以减刑。

标签: 死刑 死缓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dongkepu.com/itkeji/onqjw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