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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红字(负数)开具方法: 方法一:1、先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具体介绍如下:

方法

红字申请单的填开:在“管理”界面增加了“红字申请单”菜单项,可通过此菜单实现申请单的填开、修改查询及导出功能

红字(负数)开具方法: 方法一:1、先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红字申请单在“管理→红字申请单→申请单填开”中开具,点击菜单后显示如下图的选择界面:

究竟是由销售方还是购买方申请,关键看在何处及理由。有关申请开具红字的问题,《国家税务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2张

点击“红字申请单/申请单导出”菜单项,弹出红字申请单导出月份选择界面,选择导出月份后点击“确认”按钮。

专用红字开票流程一、购方申请流程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管理---红字信息表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3张

系统显示该月已开具的所有红字申请单的列表,选中需要导出的申请单,点击“导出”按钮,系统提示是否确认导出。

红字申请单 申请单填开 主要功能:在开票系统中填开红字申请单。 操作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4张

点击“确认”按钮,选择保存路径,之后点击“确定”按钮,导出电子申请

专用红字开票流程一、购方申请流程1、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管理---红字信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5张

进入专用或废旧物资的填开界面后,点击票面的“负数” 按钮,即可通过下拉菜单所列的两种方式填开红字,如图:

首先确定你的是专用还是普通(一)专用冲红一 红字申请1、开具红字增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6张

在下拉菜单中点击“直接开具”按钮

一、开具红字的具体流程:1、《信息表》的填开:(1)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7张

系统弹出通知单编号输入窗口,输入两遍通知单编号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专用红字开票流程一、购方申请流程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管理---红字信息表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8张

系统弹出正数代码号码填写窗口,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输入代码号码后,点击“下一步”按钮

红字(负数)开具方法: 方法一:1、先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9张

系统确认可以对此张开具负数,点击“确定”按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需要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10张

系统显示票面信息,确认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打印”按钮保存

红字(负数)开具方法: 方法一:1、先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

销方申请开具红字流程是什么 第11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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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字*申请单具体开具流程

红字*(负数*)开具方法:zhidao

方法一:

1、先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

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管理类—红字*申请单,上报。

方法二:

1、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

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资料专,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知单。

方法三:

1、销货方让购货方提供购货方所在地(区)税务局的“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

通知单上标明所开红字*的详细信息及开具红字*的的理由。

2、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开具红字*。

3、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属*管理”——点击“专用*填开”

——点击“打开的*上的负数”——输入所要开具红字*的代码和*号码——点击

“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即可。

红字*销售方申请和购买方申请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需要开具红字*专用*的情况可以归纳为三种:

(1)购买方认证相符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e799bee5baa6e997aee7ad94e59b9ee7ad9431333365633864要开具红字*的;

(2)购买方取得专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

(3)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

其中,第一和第二种情况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第三种情况由销售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根据《**开具指南》,具体流程为:

1. 购买方取得*专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

2. 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 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 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目前纳税人使用的**系统升级版中,可以实现上面的全部操作,纳税人一般不用到实体办税服务厅办理。

红字*申请单具体开具流程是什么?

红字*度(负数*)开具方法:

方法一:

1、先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

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资料,打印出《申请单》(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导出电子信息,国税网站—网上申请—*管理类—红字*申请单,知上报。

方法二:

1、进入*开票系统,在菜单栏找到红字*申请,点第一个申请销售方的,

然后下一步,填写要红冲的*资料,打印出《申请单》(道一式两联)加盖财务专用章。

2、拿《申请单》(一式两联)到办税大厅办理审批,取回开票通知知单。

方法三:

1、销货方让购货方提供购货方所在地(区)税务局的“开具红字*版专用*通知单”

通知单上标明所开红字*的详细信息及开具红字*的的理由。

2、销货方凭购货方提供的“开具红字*专用*通知单”开具红字*。

3、开具方法:打开“防伪开票软件”——点击“*管理”——点击“专用*填开”

——点击“打开的*上的负数”——输入所权要开具红字*的代码和*号码——点击

“下一步”——跳出所开具的*的信息——打印此张“负数*”即可。

红字*到底由哪方申请开具

究竟是由销售方还是购买方申请,关键看*在何处及理由。

有关申请开具*红字*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中规定应由购7a64e58685e5aeb931333431356635买方申请。

但是实务中出现购买方因各种原因拒收*的情况,这时仍要求购买方来申请显然不可能,也会给销售方带来损失。

因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专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7]18号)针对购买方因各种原因拒收*时,可由销售方申请开具。

因此,究竟是由销售方还是购买方申请,关键看*在何处及理由。

扩展资料:

一、符合作废条件的(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注明作废,开票软件注明作废。

(一) 收到退回的*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二、不符合作废条件:

1. 购货方已认证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1) 认证通过:

① 向主管税务机关填写申请,税务机关返回通知单(一式三联,一联购货方留方,一联由购货方给销货方,一联税务留存)

② 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根据销货方的红字*和通知单作进项税额转出。

(2) 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①《申请单》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信息。其他同上。

②将通知单交给销货方,进项税不得抵扣,也不做进项税额转出。

2、购买方未认证且所购货物不属于*扣税项目范围,由购货方填写申请单

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出具通知单。购买方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3、购货方未认证,由销售方填写申请单

(1)销售方须在专用*认证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申请单,在申请单上填写具体原因以及相对应蓝字专用*的信息,同时提供由购买方出具的写明拒收理由、错误具体项目以及正确内容的书面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出具通知单。销售方凭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红字*

新版开票系统购买方申请填写红字*信息表怎么操作

专用*红字*开票流程

一、购方申请流程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左上方“*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信息表填开”,如下图

2.点击“百购买方申请---已抵扣---确定”,如下图

3.进入信息表填开界面,将销方企业信息、商品信息(数量、金额为负数,单价为正数;右上角“价格”按钮用度来切换含税与不含税)录入完整,点击右上角“打印”。如下图

4.选择“不打印”,如下图

5.弹开界面点击“取消”(如果还有多张*需要填开,可以点击‘确定’),如下图

6.再次内点击左上方“*管理---红字*信息表---红字*专用*信息表查询导出”,如下图

7.进入界面后,选中已开具信息表,点击“上传”(可多选),点“确认”,如下图

8.待信息表描述变为“审核通过”,信息表编号有数据即可。容将信息表编号交给销方开具负数*。

标签: 销方 开具 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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