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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医疗而暂停工作,由用人单位继续发给原工资福利待遇的一段期间。停工留薪期一般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

我们知道,如果员工工伤的,用人单位是需要负责的,需要进行工伤鉴定,确定工伤伤残程度。员工在工伤期间,工资也需要发放。今天,小编整理了关于员工工伤期间工资发放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停工医疗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就是说,上个月你的工资是多少,还开多少。 工伤医疗费。 按护理等级一、二级的,要支付护理人员工资。 住院伙食补助费,各地不一样,问

工伤期间的工资发放标准:

劳动法规定,系按劳动合同工资全额支付的,直接到完全康复为止,如果合同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也要有视乎伤者受伤的情况具体分析,不能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伤势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照你之前的实际工资发放,而不仅仅是基本工资,更不是发放 工资,建议你向单位提出书面的异议或者向劳动局投诉。这个是你在停工留薪期间的合法

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第三十三条规定:

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3、发生工伤前工作未满1个月的,按合同约定的月工资计算其原工资标准;尚未约定或无法确定原工资额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职工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你好 工伤期间的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注:上述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

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第2张

第六十四条规定:

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

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第3张

总结

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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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4、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5、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  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扩展资料:  

停工留薪期期间的注意事项

1、严格遵守国家政策,落实停工留薪期待遇  

“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中的“工资”,是指职工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月缴费工资,单位不能停发工资或降低工资福利待遇,这种做法是不人道的,也是极其错误的。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由单位负责护理,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后,即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要注意两种护理费用的时间节点。  

停工留薪期内,保障工伤职工的治疗是“第一要义”,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把职工一丢了之。  

2、活学活用国家政策,规范停工留薪期管理  

停工留薪期的长短与享受待遇的时间有直接关系,必须科学规范管理。  

职工发生工伤后,双方要按规定科学合理确定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要及时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给付事宜。原则上讲,停工留薪期满,职工应回用人单位上班。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工伤职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劳动的,可以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处理。  

为避免职工小伤大养、擅自休假、不按要求复工等无理要求,用人单位在做好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保障与服务的同时,也要活学活用国家政策,进一步完善内部规章制度,明确违规行为处理依据,做到用政策和制度管人管事,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工伤保险条例

员工工伤期间的工资怎么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员工工伤期间工资怎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如下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实践中主流做法是按照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按月享受伤残津贴。5-6级伤残津贴由用人单位在难以安排工作的情况下支付,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五级伤残:本人工资×70%;六级伤残:本人工资×60%。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适用于5~10级伤残,根据伤残等级确定,工伤保险条例未规定统一标准,具体标准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在各省的工伤保险条例或工伤保险办法中查阅。

(四)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单位未安排护理,则由单位支付护理费。一般可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支付。

(五)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费用承担。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所有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费用均由用人单位自行承担。

(六)不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费用承担。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需要说明的是,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扩展资料: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1、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超出目录及服务标准的医药费,由工伤职工还是用人单位承担,目前实践中各地处理存在不同做法,多数地区的做法是用人单位不承担。

2、康复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未做统一规定。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需注意的是,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工伤职工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社平工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40%;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社平工资×30%。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员工工伤费用,公司社保各有承担

员工在公司受工伤期间,工资是全额发放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扩展资料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的规定,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本案中,被告受伤之日起至评定伤残等级之日止应为其停工留薪期,但由于该期限已超过12个月,而被告又未能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应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证明,故本院认定被告的停工留薪期为12个月。

据此,原告应支付被告*年4月14日至2016年4月13日期间的停工留薪期工资62,640元(5,220元/月×12个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期间工资怎么发

1.非但不合理,而且不合法,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应按原工资标准给工伤职工发放停工留薪期工资。

2.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一般来说,应该是按工伤职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发放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

4.但在实际中,很多单位是按照底薪,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等发放,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工伤职工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直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申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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