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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更改姓名声明怎么写 成人改姓名申请书怎么写

1.成人改姓名申请书怎么写

先写你的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再写改名字的原因,改成什么名字。

成人更改姓名声明怎么写 成人改姓名申请书怎么写

然后签名就行。十八岁以前,由家长签名;十八岁以后,有自己签名。

具体可以再咨询派出所工作人员。 改名字的相关规定如下: 一、我国公民有权办理姓名变更登记的依据 (一)《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但是针对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的人变更姓名的约束依据: 《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1958年4月)第九条规定: (1)年满18周岁的人,要变更现用名时,应适当加以控制,没有充分理由,不应轻易给予更改。

不好决定的,应报上一级户籍管理机关批准。 (2)18周岁以下的人,申请由乳名改为大名的,根据本人或者父母的申报即可给予变更。

但被收养或者被认领的人,年龄较大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才可给予变更。 (3)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的职工需要变更姓名时,必须有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准予变更的证明,才可给予变更。

(4)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分子和正在受刑事处分的分子,以及正在劳动教养的人,一律不准变更姓名。 二、申报人应具备的证明材料 (1)要求变更姓名的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2)单位、街道或学校介绍信; (3)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变更程序 持以上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由户籍内勤受理,6周岁以下的由户籍内勤当场办理;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由外勤民警写出详细的调查报告,5日之内报所长审批完毕;16周岁以上的,外勤民警写出详细调查报告,所长签署意见,5日之内报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审批,县局户政大队7日之内审批完毕,各派出所接到审批材料后5日之内通知当事人。

2.成人姓名更改申请书的格式

XX省XXX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XXX,性别:X,民族:XX族;

户籍住址:XXXXXXXXXXXXX

出生日期:XX年X月X号,身份证编号:440XXXXXXXXXXX

于XX时在XXX学校毕业,工作单位:X(无工作单位就写暂无工作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XXX,更改为:XXX。望贵局同意申请更改!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年 月 日

3.大人改名申请书怎么写

改 名 申 请 书 **市**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男,汉族,***年*月**日生于**市****医院。

***是本人原名,自出生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申请人现在所有的身份证明文件、学历证书、银行帐号和社会保险登记等均使用这一名字,申请人在使用现用名期间没有进行过任何违法、犯罪行为,也没有任何不良的社会记录。只因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所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更改为***,特此申请。

申请人: ***年*月**日。

4.成人改名字申请书

改 名 申 请 书 **市**区公安局: 本人现用名( 名字 )曾用名(以前的名字),(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籍住址)。

申请人曾于(XX年由XX名字更改为XX名字)。由于更改后在在日常的生活、工作中,经常遇到重名的情况,给正常的生活、工作带来许多不便)←[这里填写你更名的理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99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的规定,特向贵局提请将本人的现用名(现在的名字)更改为(你想改的名字),望同意为切! 申请人: 年 月 日。

5.更改姓名单位证明怎么写

更改姓名不需要单位证明的,不用写。

《民法通则》第99条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冒用。《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姓名变更权,指自然人享有的依法改变自己姓或名的权利,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都是允许的,只不过需要到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改名权就是指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改变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为姓名变更权。

其含义为,自然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不受其他限制。 这种变更姓名的行为,虽然仅依单方意思表示就可以生效,但是不经过公示,不得对抗第三人。

登记姓名的变更,也必须经过登记,非法变更登记程序不生效力。扩展资料公安机关接受成人改名是比较慎重的。

成年人改名至少要符合以下三条: 第一是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第二是理由要充分;第三是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且一生只能更改一次。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允许成年人改名的情况,最近刚刚由公安部起草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有具体规定。 第十五条 申请姓名变更,须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批准。

第十六条 无正当理由,不得变更姓名。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姓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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