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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明确,交警是否需要开具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明确,交警是否需要开具认定书?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重要性及投诉途径。交警必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否则可向上级机关投诉。公安机关应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勘查、检验、鉴定,并制作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不需要双方签字,一方签字即有效。当事人可请求公安机关调解赔偿争议,调解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后需签字生效,未达成则制作终结书。

法律分析

交警只要是受理了交通事故案件就必须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假如真的有交警故意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可以向这个警察所在地的交警大队,或者交警支队,直至公安局或者所在地人民政府进行投诉。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委托有关机构对车辆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交通事故认定必须双方签字吗?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警会给当事人,且不需要双方都签字,有一方签字,交通事故认定也是有效的。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拓展延伸

交通事故责任明晰,交警是否有权不开具认定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应当及时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并根据事故情况开具认定书。认定书是交警根据调查结果确认事故责任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交警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不开具认定书。例如,当事故责任明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且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交警可能会酌情决定不开具认定书。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情况应该是例外而非常态,交警应当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交通事故,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交警在交通事故责任明晰的情况下,有一定的权力决定是否开具认定书。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交警根据调查结果确认事故责任的证据,具有法律效力。当事故责任明晰、双方当事人无异议且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时,交警有权酌情决定是否开具认定书。然而,这种情况应该是例外而非常态,交警应当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公正、公平地处理交通事故,并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当然,如果交警故意不给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二节 复 核 第七十八条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复核结论后三日内将复核结论送达各方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必要的,应当召集各方当事人,当场宣布复核结论。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章 认定与复核 第一节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

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第一款第二项情形的,不予减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三节 交通肇事逃逸查缉 第四十四条 案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发协查通报、向社会公告等方式要求协查、举报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或者侦破线索。发出协查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告时,应当提供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基本事实、交通肇事逃逸车辆情况、特征及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报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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