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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住院医疗费用、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具体来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包括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不过,具体的报销范围和比例因地区而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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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法律分析: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

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

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

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范围》

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

1、医院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

1、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5%。

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1、医院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基本药物医保报销比例

1、一级医院报销

一级医院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20%;

未实施基本药物报销比例为40%

2、二级医院报销

基本药物按42%报销。

3、医院报销

基本药物按55%报销。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大病保险金报销。

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门诊医疗费用,包括挂号费、诊疗费、检查费、化验费、治疗费、手术费等。但是,一些特殊医疗服务项目(如美容、性功能障碍治疗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2、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住院医疗费用,包括床位费、护理费、药品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等。但是,一些特殊医疗服务项目(如美容、性功能障碍治疗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3、慢性病医疗费用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可以报销慢性病的医疗费用,包括长期服药、定期检查等费用。但是,一些特殊的治疗项目(如生物制剂治疗等)不在报销范围内。

4、大病保险金报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还可以获得大病保险金的报销。大病保险金是指针对某些高发、高危疾病,由设立的特别救助基金,用于帮助患者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

医保特色:

1、大病保险:针对某些高发、高危疾病,设立特别救助基金,用于帮助患者支付高额的医疗费用。

2、门诊慢性病管理:通过建立门诊慢性病管理系统,对患有慢性病的患者进行长期管理和跟踪服务,提高治疗效果和生活质量。

3、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通过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现基层医疗服务的全面覆盖,为参保人提供更加便捷和优质的医疗服务。

4、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通过建立跨地区医保结算机制,实现参保人在异地就医时的直接结算,避免了重复报销和经济损失。

5、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逐步推广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等新型支付方式,促进医疗服务质量提升和医保费用控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乡医疗保险报销范围:1、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医疗费用。2、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3、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4、符合城乡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5、建立家庭病床发生的费用。6、学生因意外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伤残、死亡补助。7、正常生产或者孕28周以上终止妊娠的生育医疗费用。

报销标准

1、住院医疗待遇: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由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村卫生室上转到医疗机构镇卫生院住院治疗的,报销比例提高2个百分点。其他一级医院(县二院、县妇幼保健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报销比例为70%,医院(滨医附院、滨州人民医院、市中心医院、市三院等)报销比例为55%。

2、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在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9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直接为50%;取消二次补偿制度的麻烦。

3、门诊慢性病医疗待遇:门诊慢性病病种有恶性肿瘤(包括白血病)、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糖尿病(合并感染或有心、肾、眼、神经并发症之一者)、高血压病Ⅲ期(有心、脑、肾并发症之一者)、类风湿病(活动期)、肺源性心脏病(出现右心室衰竭)、脑出血(包括脑梗塞)恢复期、慢性病毒性肝炎、冠心病(出现左心室衰竭)、阻塞性肺气肿、结核病、再生障碍性贫血、重性精神疾病、癫痫、血友病、苯丙酮尿症等。以上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适当补助。一个年度内,门诊慢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与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计算,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的符合范围内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最高补助比例不超过50%。

4、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待遇:一个年度内,参保居民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下的部分不予补偿。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50%的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部分给予65%的补偿,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2021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报销范围》一、学生、儿童(18万元以下);二、70周岁以上老年人(10万元以下);三、其他城镇居民(10万元以下)。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根据相关的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一、用药范围

是指、省、地市等各级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内城镇居民就医用药可报销范围以及药品收费标准,超过相关范围或收费标准的用药不予报销。

二、诊疗项目

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等由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的报销范围。

三、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根据相关的规定,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主要包括三大类: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一、用药范围

是指、省、地市等各级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内城镇居民就医用药可报销范围以及药品收费标准,超过相关范围或收费标准的用药不予报销。

二、诊疗项目

是指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服务时,临床诊疗、检查等由物价部门制定收费标准的报销范围。

三、医疗服务设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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