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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字第一号工程

天字第一号工程

天字第一号工程是指中国历史上最大规模的水利工程——修建太行山区的一条人工运河,以解决黄河水患问题。该工程始于1960年代,完成于1994年。工程全长1799公里,穿越7个省份,耗资超过120亿人民币。该工程建成后,有效控制了黄河水患,保障了华北地区的农业生产和城市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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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问一号的成功显示我国科技的怎样水平?

这次发射的天问1号的技术在世界上算是什么水平?

牛年大年初一官方发布了天问1号火星捕获过程影像。北京时间2021年2月10日19点52分,我国首次火星探测任务天问1号实施近火捕获制动,成功进入火星引力捕获轨道,开始为期10天的环绕火星飞行。至此实现环绕、着陆、巡视三步一起走的第一步环绕,成为我国首颗自主研制的人造火星卫星。在之后的三个月时间里,天问1号将进入火星停泊轨道对着陆点进行探测,预计在2021年五、六月份的时候,着陆器择机登陆火星北半球乌托邦平原着陆点。

人类探测火星已经有60年,纵观这60年的探索历程,在早期阶段,由于技术不成熟,人类发射的火星探测器只能从火星远处飞掠而过,探测器飞行上亿公里只为那惊鸿一瞥,探测手段极为有限。等到技术水平相对成熟才有了人造火星卫星,人类才得以展开对火星更全面地了解。最后才是难度更为巨大的着陆与巡视探测。而我们的天问1号将一次实现环绕、着陆与巡视三个重要步骤,可见难度之高。

有人可能会问,在上世纪70年代美国的海盗1号着陆器就已经着陆火星了?

不可否认美国的技术,在深空探索领域,美国确实排在第1位,这是毋庸置疑的。只不过海盗号探测器由轨道飞行器(环绕器)和登陆器组成,没有火星车,也就是说没法进行巡视任务。其中轨道飞行器也就是我们说的环绕器重2.33吨,登陆器重1.2吨。我们的天问1号火星探测器由1.3吨的着陆与巡视器总重以及1.2吨的环绕器组成,加上2.5吨的推进剂,所以天问1号探测器总重达到了5吨,而最重要的是,我们有重240千克的巡视器(火星车),这要求着陆器在着陆过程中一定要小心再小心,对着陆过程要求非常严格,这是当初的海盗1号在着陆过程中没有经历过的,两者在技术上也是无法比较的,超高难度的绕落巡一步到位,不可否认,天问1号的任务是人类探索火星60年历史上复杂度最高的一次。

火星探测器在奔往火星的过程中一直是高速状态,在经过制动之后进入火星环绕轨道。在进行着陆之前,需要先将速度降下来,我国根据探月工程积累下来的经验,将通过4个阶段降落到火星表面。第1个阶段是气动减速阶段,需要将探测器的速度从4.8公里每秒钟减速到460米每秒钟,接下来探测器将打开降落伞,将探测器的速度进一步降低至每秒钟95米,随后进入到动力减速阶段利用反推火箭产生推力进一步减速,将探测器的速度降低至每秒钟3.6米。最后一个步骤就是悬停避障阶段,这个过程是在最后剩下的100米位置进行的,这个阶段叫做着陆缓冲段,在这一过程中,探测器将悬停在100米高度的位置对火星表面进行进一步观察,看看火星表面有没有一些大的石头或者坑之类的,有的话需要避开它,以确保安全平稳着陆火星表面,以上的这些操作完全由探测器自主进行。

这一次火星任务是我国完全自主的火星探测任务,第1次自主火星探测任务,在这样高起点高难度的挑战下,一次性完成三大任务,是世界航天史上的首例。

至于放眼全世界,天问1号的技术水平处于什么地位?我认为如果天问1号绕落巡三步全部成功的话(一定成功!),这个技术水平要比美国的机遇号、勇气号要强一些,但是比好奇号还是要差一些的。有人可能会问,为什么不与欧空局、俄罗斯或其他国家相比呢?俄罗斯嘛,其实俄罗斯从苏联时代就开始探测火星了,前后差不多有20多次,不过可惜的是一次都没有完全成功过。至于欧空局,欧空局在此之前是有过两次任务,不过两次任务在进行着陆器着陆火星过程中都失败了。就看咱们天问1号的了,成功就是仅次于美国的水准,还有一个关键要素是完全自主包括测控!

天宫一号的简介

天宫一号是中国第一个目标飞行器和空间实验室,于2011年9月29日21时16分3秒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飞行器全长10.4米,最大直径3.35米,由实验舱和资源舱构成。

它的发射标志着中国迈入中国航天“三步走”战略的第二步第二阶段。[1]2011年11月3日凌晨实现与神舟八号飞船的对接任务。2012年6月18日下午(14时14分)与神舟九号对接成功。

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的设计在轨寿命是2年,在分别与神舟八号、神舟九号和神舟十号飞船进行交会对接后,最终将主动离轨,陨落南太平洋。

2016年03月21日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办公室表示,目前天宫一号的飞行轨道仍在持续、密切的跟踪监视之中。2018年3月25日,天宫一号运行在平均高度约216.2公里的轨道上,即将再入大气层烧毁。

2018年4月2日8时15分左右,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已再入大气层,再入落区位于南太平洋中部区域,绝大部分器件在再入大气层过程中烧蚀销毁。

扩展资料:

发射背景:

1992年9月21日,正式批准实施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即“921工程”,在“921工程”设计之初,便确定了载人航天“三步走”的发展战略。

1999年11月20日,中国成功发射第一艘无人试验飞船神舟一号,初步实现了第一步的航天器天地往返。此后,中国又先后发射神舟系列的4艘飞船。

并在神舟五号发射、杨利伟成为中国“太空第一人”后,完成了“三步走”战略的第一步。2005年起,神舟六号和神舟七号相继发射。

拉开了“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的序幕,并完成了前半部分,而天宫一号则将完成第二步后半部分的任务——进行空间交会对接,建立空间实验室。

背后故事:

“天宫一号”从2006年开始研制,整个过程从方案设计到初样再到正样,通过了大量的计算、仿真和各种地面试验的验证,竭尽全力做到可靠和安全。

为了万无一失,研制团队先假设某一系统失效,然后列出几种可能导致失效的故障,再分析每种故障的原因是什么,一层层查下去,从单机到部件再到每一个零件,任何一件产品都要考虑进去。

只做到这一点还不够,他们还要反过来想,如果某一个零部件失效,可能对系统造成什么样的影响,有可能出现什么样的问题,应该制定怎么样的应对措施。

在研制的全过程,只要是能想到的,验证试验能做的,都要一次又一次地去做。“天宫一号”的设计寿命是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它能否与“神八”“神九”“神十”顺利实现对接。

电源系统是一个关键,因为没有电能,任何太空飞行器都是一堆太空垃圾。对“天宫一号”来说,每24个小时就有16个昼夜;其中每个白天约30分钟,每个夜晚约60分钟。

这面对太阳的30分钟时间,就是它的太阳能帆板发电的时候;其中一部分电能直接供用电器使用,其余的电能则储存在100多节镍氢电池里,供黑夜时使用。

“天宫一号”的太阳能帆板看起来和马路上太阳能路灯的帆板没有什么不同,都是银色的,薄薄的,一格一格的;但它所用的材料却相当尖端。

而且,它始终跟着太阳转,角度保持在50~60度,确保有足够的日照可以发电。尽管“天宫一号”挺省电的,整个用电量只相当于两台家用空调。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确保这100多节镍氢电池在两年的时间里不“罢工”,不出任何一点小毛病?而且,为了安全起见,最少也要保持电池中有八成电量的储备。

为此,研制团队模拟真空、上百度温差等极端太空环境,反复做了无数次实验。这还不够,还必须考虑火箭发射时的冲击、震动、热量等各种情况,反反复复进行试验。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天宫一号

中国的探月计划是那一年开始启动的?

2004年3月31日,国防科工委完成工程立项手续,绕月探测工程正式开始实施。

探月工程是“万人一杆”的事业,需要各个系统的全力配合。从 “绕、落、回”三步走规划到一至五期工程,从各期工程任务到科研目标,从方案预案到任务实施,无不需要探测器系统、运载火箭系统、发射场系统、测控系统、地面应用系统等各系统的密切配合。

扩展资料:

按照规划,中国的月球探测工程分为三期工程。

第一阶段是自发预先研究论证阶段,主要由科学院系统和航科集团系统自发开展的研究工作。从2003年3月开始,由中国科学院和航科集团五院进行联合论证。经过半年多的多次联合分析、论证,2003年9月,确定了月球探测二期、三期工程的科学目标、有效载荷需求和工程的总体概念性方案和关键技术。

第二阶段是国防科工委组织的初期论证阶段。在第一阶段研究论证基础上,从2003年10月开始,国防科工委启动了月球探测二期、三期工程的论证工作。2004年1月,完成《我国月球探测二、三期工程综合论证报告》及包括卫星系统、运载系统、测控系统、发射场系统和地面应用系统论证的相关报告的附件。

第三阶段是科技部组织的专家评审阶段。2004年2月,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办公室重大专项论证组对《我国月球探测二、三期工程》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讨论、论证和审查:中国“月球探测二、三期工程”成为第一个通过了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重大专项专家评审的项目。

第四阶段是深化论证阶段。从2004年8月开始,在国防科工委月球探测工程中心的统一组织和部署下,形成了6个专家论证组,开始了月球探测工程二期、三期的深化论证阶段的论证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科学网——人类探月的中国方案

查找中国航天工程最新发展的有关资料,写一段话,做简要报道(100字以内)

中国于一九九二年开始实施载人飞船航天工程,研制了载人飞船和高可靠运载火箭,开展了航天医学和空间生命科学的工程研究,选拔了预备航天员,研制了一批空间遥感和空间科学试验装置。

一九九九年年十一月二十日至二十一日,中国成功地发射并回收了第一艘“神舟”号无人试验飞船,标志着中国已突破了载人飞船的基本技术,在载人航天领域迈出了重要步伐。

二00一年一月十日至十六日,中国成功发射并回收“神舟”二号无人试验飞船。飞船按照预定轨道在太空飞行近七天,环绕地球一百零八圈,并顺利完成预定空间科学和技术试验任务。标志着中国载人航天事业取得了新进展,向实现载人航天飞行迈出了可喜的一步。

中国新闻办公室于二000年十一月发布《中国的航天》,确定了中国载人航天工程发展的近远期目标。

近期(今后十年或稍后的一个时期)发展目标:实现载人航天飞行,建立初步配套的载人航天工程研制试验体系。远期(今后二十年或稍后的一个时期)发展目标:建立中国的载人航天体系,开展一定规模的载人空间科学研究和技术试验。

10000平米的景观施工材料和人工怎么收费

绿化结算主要有:绿化物料费用:包括植被、景观石、观赏用植物等,这是一块费用;人工费用: 种植、养护都要人工的;园林维护: 除草、防虫、杀菌的也需要费用的;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介绍

(一)绿化工程造价计算有何规定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为了将上海建设成为世界一流的金融、旅游、文化、购物城市,各级对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问题日益重视,对园林绿化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加。如何节约资金,合理计算绿化工程造价;成了大家十分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们特设了这个专栏,目的是通过对绿化工程造价计算知识的宣传、介绍,使大家有个扼要的了解。

绿化工程造价计算,属于建设工程范畴,主管部门是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从的管理目标上看,是规范工程造价计价方法,通过改革的手段,逐步培育和推动建设市场有序地向市场经济转换的任务。从目前管理力度上看,对绿化建设工程中,一般的单位、家庭摆花、鲜插花以及盆栽艺术花卉等绿化市场,对国家投资影响不大,目前已采取了根据季节变化,供需双方随行就市的方法,由买卖双方自由定价。各花卉市场定期发布的花卉行情价,供买卖双方成交时参考。而对或企业投资的绿化种植工程,目前仍采取有关部门陆续发布一系列指导性的规定,标准,积极而又稳妥地逐步向市场经济方向发展。

绿化种植工程,从其苗木品种上看成百上千,从其外观上看千姿百态,从工程角度上看,施工地点、种植方法、施工季节……又各不相同。绿化工程造价计算到底有没有规律?目前,有哪些标准、规定?有哪些计算方法?其实这些问题都是可以解决的。

1989年,建设部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特点、规律,颁布了《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预算定额》,它对园林建筑和绿化种植工程造价的计价方法,作了详细而又明确的规定。1993年,上海根据建设部的规定,编制了适用于上海地区的《园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目前仍在执行之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又发布了一系列文件、规定,这些文件和定额,是目前上海地区绿化种植工程从投资框算、设计概算、合同预算、竣工结算重要的必不可少的依据。这些定额和文件如何执行,这就是这个专栏以后陆续分主题介绍的重要内容。

(二)绿化工程造价的组成内容

依据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下属的造价管理部门-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的规定,绿化种植工程造价有两大内容组成:一是工程直接费用;二是工程间接费用。

工程直接费用,顾名思义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的直接成本部分,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1.人工费用:包括苗木采购到工地以后的,苗木场内驳运,挖坑,换土,种植,覆土,保墒,浇水,围护……直至竣工后,养护一个月的时间内所耗用的全部人工费用。

2.材料费用:包括各种不同品种、规格苗木本身的费用,以及种植时必需的辅助材料费用。辅助材料包括苗木灌溉的水,树干防护的草绳、铅丝,以及各类竹桩、木桩、水泥桩等材料费用。

3.机械费用:包括大规格苗木,当人工不能扛抬时,必须使用机械搬运到设计方位,然后吊起、复位、扶正等发生机械耗损的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三项费用,在定额中均有详尽的规定,一般情况下,是不允许随意改动的。 但是,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方法,确定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由于施工工程的条件、气候千变万化,定额还规定,允许定额规定以外的不确定因素,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另行增加工程费用,但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并在施工合同中增加补充条款明确,方可增加工程费用。

工程间接费用,是指完成绿化种植工程后,施工企业必须收取的其他费用,它是绿化工程造价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其中包括:施工企业技术管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费用的支出,企业的合法利润以及上缴国家(或上级管理部门)的税金等内容组成。

工程间接费用收取多少,是根据绿化种植工程的规模大小,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统一明确规定的,是不能随意增减的。

(三)绿化种植工程造价计算依据

首先,要有完整的绿化种植工程施工设计图。

施工设计图的设计,应由甲方(业主)请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他们根据投资方特定的环境、地形、观赏、使用等要求以及投资额度,设计出既有利于植物生长、观赏、使用功能,又保证资金合理使用的施工图,配置不同品种、规格的苗木种植数量,达到投资方预期的效果。

其次,要有和工程施工期相配套的苗木市场价格信息资料。

工程施工时间的不同,其苗木价格是根据市场价格的起伏而变化的,所以在施工前必须根据当前市场苗木供应价格情况,计算该工程预期造价,即完成一个绿化种植工程大概需要多少资金的框算计划。 

上海苗木市场价格信息是根据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发布的价格资料,一般有以下两种途径。

1、每季度第一个月发布的《上海工程造价信息》。

2、按照去年的苗价行情综合取定编制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

目前上海使用的定额为1993年版的《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定额》,相配套的规定文件一般指1993年以后陆续发布的和绿化种植工程有关的文件。例如,土方费用文件、不同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绿化养护补充定额等。

最后,还必须准备相配套的计算工具。

目前预算的编制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手工计算方法,该方法必须备有合适的预算表格和计算器等操作工具。

另一种是采用电脑软件计算方法,该方法必须具备电脑和相应的绿化种植工程造价计算机软件。利用计算机软件计算绿化工程造价是一种既规范、省时,而计算数据又较正确的方法,是以后工程造价计算发展的主要方向。

(四)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的计算方法

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的计算,一项绿化种植工程,其完整的造价应分别计算以下各项费用。

绿化种植工程总造价: 直接费用 1 苗木费用;2 土方费用;3 种植费用(含绿地整理费用) 间接费用(含管理费、企业利润、税金等费用)。

(五)如何确定工程苗木单价 

绿化种植工程中,工程苗木费用是当家材料,在整个预算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苗木的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是依据施工设计图确定的,与其名称、品种、规格相对应的苗木单价取定顺序如下:

(一)指导价中有其相应单价的,依据《上海工程造价信息》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二)指导价中没有的,依据上一年度的《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资料单价取定其苗木单价。

(三)指导价和《工程苗木材料预算调整价格》中均没有相应苗木单价时,一般有两种可能发生的情况。

第一种可能发生的情况:随着园林建设事业的发展,园艺水平的提高和普及,国内外园林植物的引进,以及当地杂交新品种的产生,造成了绿化种植过程中新品种的不断增加,这是一件好事。但是,作为工程苗木市场价格资料收集单位而言,尚不能及时发布,

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新园林植物品种,是否适宜上海地区的气候、环境特点,正在考查、观察之中。

(2)新园林植物品种的市场价格信息资料,尚在收集之中,数据不够齐全,发布条件尚未成熟.第二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园林植物一般都有一个最佳苗龄移植期。工程苗木规格偏小--无法达到预期的绿化设计效果;工程苗木规格偏大--俗话说"人移活,,树移死"。所以一般对大规格的工程苗木移植应慎重对待。如确实需要,应采取相应的技术保护措施(包括:提前切根、泥球包装,大吨位汽车吊运等),其耗用的费用相对来讲比较大。

对于以上两种情况,如无法找到相应的苗木价格信息,一般可采取甲、乙双方预先协商单价,合同明确,按实结算(、市场行情等可信资料)的方法解决。

(六)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量

为了保证园林植物正常生长,根据市标《园林栽植土质量标准》(DBJ08-231-98)规定:绿化种植工程土方应水、肥、气、热的能力和各种理化指标要求。故和一般的建筑工程土方概念是有明显区别的,不能一概而论。

在编制绿化种植工程预算造价时,必须事先察看现场的土壤条件,是否能满足设计要求,再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计算该工程的土方量。土方费用的大小,对工程投资费用和苗木后期费用均有很大的影响。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通常土方会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1.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均符合设计和园林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外增加土方费用。

2.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不需进土或出土,但土壤质量太差,需就地深埋垃圾土,作深翻土处理。

3.原地形标高太低,需场外进种植土方。

4.原地形标高太高(或基本和设计标高一致,但不符合种植土要求),需垃圾土外运,再进种植土方。

5.原地形土方量不需进土或出土,但依据设计标高、地形要求需重新堆置地形。

施工单位应根据以上情况分析,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种植土方施工方案。土方施工方案的确定,事先应征求设计方、投资方主管人员的意见,并办理相应的文字记录,作为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计算的依据。

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程》(DBJ08-18-91)规定:含有建筑垃圾的土壤、盐碱土、重粘土,砂土及含有其他有害成分的土壤,应根据设计要求全部地或部分地用种植土加以更换。《上海市园 林建设工程预算定额(九三)》一般要求:草坪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30厘米,乔木种植土壤厚度应不小于1.0米。灌木种植土壤应不小于0.8米。

土方量的计算,应根据垃圾土就地深埋,垃圾土汽车外运汽车进种植土,种植土场内人工驳运,人工堆地形,绿地整理等各种施工方法,逐项进行计算

(七)如何计算绿化种植工程土方费用

土方费用的计算,应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逐项分列计算土方量,再匹配相对应的土方单价进行计算,累计之和称之为该绿化种植工程的土方总费用。

一般计算方法如下:

1.当原地形标高、土壤质量符合绿化设计和植物生长要求,不需另行增加土方时,可计算一次绿地整理工程内容。绿地整理是园林植物种植前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艺,按平方米计算,可套用"九三"园林定额相应子目土方基价。

2.当原地形标高符合设计要求,但少量土方质量不符合植物生长要求时,一般可采用好土深翻到表面,垃圾土深埋到地下的施工方法处理,其土方量的多少,可按实际挖土量(长x宽x深)计算,其单价的选定,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二章土石方工程中有关子目基价计算其费用。

3.当原地形标高太低,明显缺土时,一般采用种植土(汽车)内运的方式解决。其单价依据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内环线内以45元/立方米,内环线外(包括浦东地区)以30元/立方米为单价,按实际进土方量计算。

4.当原地形标高太高,有多余土外运(或者不采用垃圾土深埋处理方式)时,可套用沪园定(95)第006号文件规定的种植土方单价,按实际外运土方量及相应单价,计算其外运土方费用。

5.当遇到施工现场因设计要求,堆置高低起伏地形时,可参照"九三"园林定额第一章第5节"人工换土、土方造型"子目基价,根据不同的堆置高度,分别计算堆土量,并根据相应的子目基价,计算其土方堆地形费用。

实际施工中,由于情况错综复杂,不单单发生一种情况,则应区别不同情况,按以上介绍的不同的土方费用计算方法,逐项进行土方费用的计算。

(八)如何计算绿化工程中苗木种植费用

苗木种植是绿化工程中一项必不可少的施工工序。苗木种植费用的计算是根据施工设计图上苗木的数量乘以相对应的定额种植费用基价,计算出该品种苗木的复价,复价累计之和即为该工程的定额种植费用。

定额种植费用的基价,是根据苗木的各种内在质量规格指标确定的。所谓苗木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不是通常所指的苗木高度、蓬径等外形尺寸,而是指苗木根部所带泥球大小、胸径大小、地径大小等尺寸指标,两者是有根本区别的。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按照苗木分类不同,其苗木的内在质量规格指标也是不同的。通常在计算时,常绿乔木、灌木是以泥球大小;落叶乔木、竹类是以胸径大小;灌木、绿篱是以苗木高度;草坪是以铺种的不同方式;攀缘植物是以地径大小……等等不同标准,取定额种植费用的多少。

所以我们在计算苗木的质量规格标准是否齐全(一般有绿化设计资质的单位,均有能力也应该完成以上设计要求)。只有数量正确,质量规格指标齐全、才能正确套用定额规定的种植子目基价,保证其种植费用计算的正确性。

根据"九三"园林定额规定,计算出的工程苗木种植费用,除古树木的种植、移植、保护费用可由双方协商确定外,一般种植费用中,均应包括苗木种植、竣工移交后一个月的养护工作(单纯花坛种植为10天)。工程苗木成活率为100%,竣工移交后,若有死亡苗木,应由施工单位补种齐全后,方可正式移交给甲方(业主),由甲方(业主)进行后期的绿化养护日常管理工作。

(九)如何计算绿化工程间接费用

绿化工程间接费用是构成绿化工程成本费用以外的,必须收取的企业合法利润和上交国家税收等费用。一般包括两部分内容,一部分内容是定额规定,固定不变的;另一部分是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动,由定额管理总站发布信息,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组成。

固定不变的费用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管理费用、企业利润、国家税金和上缴给上级单位的管理费用等费用组成。他们的计算以苗木费用和定额种植费用之和中的人工费用为基础,用百分比率的方式确定,百分比率的大小,是有定额管理总站规定的。

各项费用百分比率的确定,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是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加以区别的。如果总承包一个绿化工程,以合同确定的工程量,其施工面积超过6500平方米的,作为二类工程,则规定的百分比率大一些;施工面积小于6500平方米的,则规定的百分比率相应小一些;如果单独承包绿化工程中的土方量,超过2000立方米的,作为三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小一些;土方量小于2000立方米的,作为四类工程,规定的百分比率则相应更小。

可以浮动计取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机械的补差费用,以及因各个工程施工条件施工条件的复杂性,定额没有作具体规定,由甲、乙双方根据施工现场条件的实际的不同,双方可以酌情协商的费用,我们称之谓"开办费用"。

人工、材料、机械补差费用的计算,一般由定额管理总站定期发布市场价格信息单价,各个工程可以根据这些单价,结合每个工程发生的实际数量,计算其费用;开办费用的计算考虑到各个工程外部环境。

(十)绿化养护费用计算 近几年来,为了贯彻市将上海建设称为国际一流大都市的要求,各级、企业、事业单位为园林事业的发展,投入了大量的建设资金,随着园林绿化面积的快速增长,如何计算养护费用的矛盾日趋突出。绿化养护工作是绿化种植工程内容的延续,为了适应当前市场经济的要求,使绿化养护费用的计算更加规范、科学、合理,由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依据"九三"园林定额的模式,编制了《上海市园林建设工程绿化养护补充定额(试行)》(以下简称"养护定额"),并于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起执行。

园林植物的养护,通常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称之为栽植期养护,该养护期费用已包括在"九三"园林定额子目基价中,不能再重复计算期养护费用。

第二阶段称之为成活率期养护,根据市标《园林植物栽植技术规定》,养护时间从第一阶段结束之日起计算。其中当年六月份前种植的苗木到当年九月分为止;当年六月份后种植的苗木,必须到第二年九月份为止。其养护费用的计算,根据苗木品种、数量,乘以相应养护等级的定额子目单价,累加后,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的方法进行计算。

第三阶段称之为日常物业管理养护,养护时间从第二阶段的结束之日起计算,根据养护定额规定其养护费用的计算,应按相应养护登记的定额子目基价计算的,同样需要再乘以定额规定的各种系数。养护期为一年的,可不采用系数的方法计算其养护费用。

所谓的养护等级,是指养护定额编制时,根据本市各类园林的养护标准,划分为三个等级,即:公园、游览区类;社区、单位类,并界定了相应的适用作参考范围。但是在实际操作时,可根据业主的经费多少,作相应调整。例如:有些重点公园可接一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有些非重要公园亦可接二类、三类标准计算其养护费用,反之,也可以。这样既能适应市场供求双方各种不同的需要,又能体现费用和义务之间对等关系的经济原则。

养护费用的具体操作方法,是和"九三"园林一致.

(十一)如何确认绿化种植工程造价

一个绿化工程造价的编制完成,仅仅代表单方意愿,必须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作相应的增、减价调整,并以合同形式确定之后,方可作为双方认可的工程造价。

根据建设部标准定额(1999)第1号《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地区绿化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双方在确认工程造价或发生造价纠纷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一、工程造价的管理机构 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是本市工程造价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范围内的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社会上的各种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责工程价格咨询的计价,审价工作;上海市建设工程定额管理总站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负有监督、检查、管理职能。

二、工程造价的表达方式

1、固定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不因市场价格的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在确定固定造价时,应事先考虑价格风险因素,并在合同中明确固定造价包括的范围。

2、可调造价。指该工程在实施期间,可随价格变化而作调整的工程造价。其调整的范围和计算方法,应在合同条款中事先约定。

3、工程成本加酬金造价。指该工程无法直接套用现行预算定额,计算工程造价时,可参考现行的工程计价依据和方法,计算工程成本,酬金以工程成本为基础,通过双方协商(或竞标)的方法确定。

三、工程造价的确认途径 根据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规定,对于绿化种植工程而言,应通过以下途径确认工程造价:

1、100万元以上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本市招投标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2、50~100万元的绿化工程,业主应到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园林绿化分中心办理登记手续,确定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3、50万元以下的绿化工程,可由业主方和承包双方协商,确工程造价和承包单位。

(十二)绿化工程竣工结算时应注意的问题

一个绿化建设工程从预算的编制、协商洽谈、造价确认到合同签订,仅仅是该工程的前期准备工作,还要通过艰苦的实施操作阶段,工程竣工结束后,才能够正式编制该工程的最终造价。并经审核后,作为双方对该工程结算费用的依据,对绿化工程竣工结算编制而言,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在人员没有发生变动的情况下,应由施工单位原编制施工图预算的人员完成。

(二)工程竣工结算的编制工作,虽然在工程竣工之后进行,但是其资料收集工作应贯穿在整个施工过程中,不能中断。

(三)资料的收集工作,应在严格履行施工合同条款的基础上进行。

1.对固定造价合同而言,除节约正常开支外,还需注意固定造价范围以外的工程成本开支,注意资料收集。

2.对可调造价合同而言,应注意可调价格范围及市场行情变化,及时收集可信的原始资料和价格依据,便于结算时合理调整。

3.对成本加酬金合同而言,对成本的支出是否符合合同条款约定,注意成本支出合理性、可靠性依据的收集,有利于工程的顺利结算。

4.除此之外,如合同中有施工措施费、安全措施费和索赔等费用条款时,应及时收集资料,做好签证等工作,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确保工程支出资金能合理收回的条件。

(四)竣工结算的编制,一般有两种方法: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不大的工程,根据原有施工图合同造价为基础,根据合同规定的计价方法,对照原有资料,作相应增减帐,进行适当调整,最终作为竣工结算造价的方法。这种方法在绿化种植工程中,运用较普遍。

2.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变化较大的工程,根据设计变更资料,必须重新绘制竣工图,在双方认可的竣工图基础上,依据有关资料,重新计算工程项目,编制工程竣工造价结算书。这种方法正确程度较高,但需大量的时间、精力,往往影响工程款项的及时回收。对绿化种植工程而言,这种情况发生较少,这种方法也较少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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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探月计划被称为什么工程

我国的探月计划被称“嫦娥工程”。

嫦娥工程分为“无人月球探测”“载人登月”和“建立月球基地”三个阶段。主要任务是获取月球表面三维影像,分析月球表面有用元素含量和物质类型的分布特点,探测月壤特性,探测地月空间环境。

2020年12月17日凌晨,嫦娥五号返回器携带月球样品返回地球,这是人类探月历史60年来由中国人书写的又一壮举,标志着中国探月工程“绕、落、回”三步走收官之战取得胜利。2023年3月,天问二号任务已正式获得国家批准立项,计划通过一次发射,实现从近地小行星2016HO3采样返回地球,之后前往主带彗星311P开展伴飞探测。

第一个探测器

月球1号是苏联,也是人类发射成功的第一个星际探测器。它是一系列以“月球号”命名的探测器中的第一个成员。

在月球1号发射之前,苏联航天机构已经对向月球派遣使者做了三次尝试。在第一颗人造卫星发射成功不到一年之后就进而做这种难度更高的航天活动,这一方面是因为赫鲁晓夫基于与美国打宣传战的目的而鼓励这种 太空竞赛,一方面也是由于苏联太空计划的总负责人科罗廖夫对自己开发的火箭的能力具有充分的信心。

发射月球1号所使用的火箭被称为月球号火箭。这实际上是卫星号火箭的一种改进型。

1959年1月2日,月球1号在苏联的拜科努尔发射场顺利升空,随即离开地球轨道。这使它成为人类发射成功的第一个摆脱地球引力场的航天器。1959年1月4日,月球1号从5995千米处掠过月球。月球1号的最终命运是成为第一个人造行星,它将永远地围绕太阳公转,周期为45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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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和拆除等建筑安全生产活动及安全管理。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一。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件。

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 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

第七条 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

(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

(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

(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

(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

(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

(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

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第九条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第十条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5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专家组成。

本项目参建各方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

第十一条 专家论证的主要内容:

(一)专项方案内容是否完整、可行;

(二)专项方案计算书和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满足现场实际情况。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专家组应当提交论证报告,对论证的内容提出明确的意见,并在论证报告上签字。该报告作为专项方案修改完善的指导意见。

第十二条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第十三条 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专项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专项方案。

如因设计、结构、外部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确需修改的,修改后的专项方案应当按本办法第八条重新审核。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专项方案,施工单位应当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十五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发现不按照专项方案施工的,应当要求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

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第二十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按专业类别建立专家库。专家库的专业类别及专家数量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置。

专家名单应当予以公示。

第二十一条 专家库的专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二)从事专业工作15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第二十二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专家资格审查办法和管理制度并建立专家诚信档案,及时更新专家库。

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十四条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依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废止。

附件: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附件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

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

(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

五、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四)吊篮脚手架工程。

(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

(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

(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七、其它

(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

(五)预应力工程。

(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附件2: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

一、深基坑工程

(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一)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

(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

(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

(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

四、脚手架工程

(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

(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

(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

五、拆除、爆破工程

(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

(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

(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

六、其它

(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

(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

(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1991年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 75 号发布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 , 积极采取预防措施 , 防止伤亡事故 ,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于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企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伤亡事故 , 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第四条 伤亡事故的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第二章 事故报告

第五条 伤亡事故发生后 , 负伤者或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者逐级报告企业负责人。

第六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 , 应当立即报告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所在地劳动部门、门、人民、工会。

第七条 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接到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 , 应 当立即按系统逐级上报; 死亡事故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重大死亡事故报至有关主管部门、劳动部门。

第八条 发生死亡、重大死亡事故的企业应当保护事故现场 , 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 , 防止事故扩大。

第三章 事故调查

第九条 轻伤、重伤事故 , 由企业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人员以及工会成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 , 进行调查。

第十条 死亡事故 , 由企业主管部门会同企业所在地设区的市 ( 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 ) 劳动部门、门、工会组成事故调查组 , 进行调查。

重大死亡事故 , 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企业主管部门 或者有关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劳动部门、门、监察部门、工会组成 事故调查组 , 进行调查。

前两款的事故调查组应当邀请人民派员参加 , 还可邀请其他部门的人员和有关专家参加。

第十一条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 一 )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某一方面的专长;

( 二 ) 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十二条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 一 ) 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

( 二 ) 确定事故责任者;

( 三 ) 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 四 ) 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发生事故的企业和有关单位、有关人员了 解有关情况和索取有关资料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情况以后 , 如果对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 , 劳动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如果仍有不同意见 , 应当报上级劳动部门商有关部门处理; 仍本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 报同级裁决。但不得超过事故处理工作的时限。

第十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事故处理

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建议 , 由发生事故的企业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 因忽视安全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玩忽职守或者发现事故隐患、危害情况而不采取有效措施以致造成伤亡事故的 , 由企业主管部门或者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对企业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 , 在伤亡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迟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 , 或者无正当理由 , 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 , 由有关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 , 对有关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在调查、处理伤亡事故中玩忽职守、御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的 , 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 , 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条 伤亡事故处理工作应当在九十日内结案 , 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一百八十日。伤亡事故处理结案后 , 应当公开宣布处理结果。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伤亡事故统计办法和报表格式由劳动部门会同统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

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的确定办法和事故的分类办法由劳动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 法律、行规另有专门规定的 , 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劳动部门对企业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发生的伤亡事故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劳动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1956 年发布的《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同时废止。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保障建设工程施工顺利进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是指进行工业和民用项目的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施工活动,经批准占用的施工场地。

第三条一切与建设工程施工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四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归口负责全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其直属施工单位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五条建设工程开工实行施工许可证制度。建设单位应当按计划批准的开工项目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手续。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设计图纸供应已落实;征地拆迁手续已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资金、物资和为施工服务的市政公用设施等已落实。其它应当具备的条件已落实。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单位不得擅自组织开工。

第六条建设单位经批准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应当自批准之日起两个月内组织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期满前向发证部门说明理由,申请延期。不按期开工又不按期申请延期的,已 批准的施工许可证失效。

第七条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发包单位应当指定施工现场总代表人,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并分别将总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姓名及授权事项书面通知对方,同时报第五条规定的发证部 门备案。在施工过程中,总代表人或者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前款规定重新通知对方和备案。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八条 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管理,并根据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第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统一管理,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总包单位可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负责协调该施工现场内由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的其他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十条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建设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建设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分阶段施工组织设计。分包单位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负责编制分包工程的施 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施工单位隶属关系及工程的性质、规模、技术繁简程度实行分级审批。具体审批权限由各有关部门和省、自 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

(4)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建设项目(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审查和验收工作,保证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竣工时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矿山建设项目(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验收办法按已颁发的有关文件执行。

第三条 各级劳动部门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实行国家监察,参加建设项目(工程)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 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具备下列条件方可申请竣工验收。

1.初步设计中的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已经过劳动部门的审批同意;

2.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已按设计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

3.对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效果进行了测定和评估;

4.对试车或试生产中所发现的危及职工安全和健康的问题进行了整改;

5.对可能影响职工安全和健康的生产岗位进行了检测,并建立了档案;

6.建立健全了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方案;

7.符合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要求。

第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项目在进行整个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前,还必须先进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初步验收。

1.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项目(工程)。 2.经劳动部门确认对职工安全和健康有较大危害因素的项目(工程)。

第六条 建设单位应在初步验收或竣工验收前20天向劳动部门申请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的验收,并填报《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审批表》(见劳字〔1989〕48号附件三,略)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专题报告》(见附件)。

第七条 建设项目(工程)中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初步验收工作的步骤和内容:

1.劳动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内容和劳动部门审批意见及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标准,对建设单位报送的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专题报告和验收审批表进行分析、复核;

第十二条 对建设项目(工程)中的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和技术措施验收不合格的,不予通过并限期整改。建设项目(工程)未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不得投产,否则劳动部门有权拒绝与建设单位办理劳动业务。强行投产造成伤亡事故、职业中毒、职业病等职业危害的,劳动部门要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批准投产者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对劳动部门作出的验收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上一级劳动部门申请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十四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劳动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劳动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实施。

(5)重大事故隐患管理规定

2009年07月31日 点击数:90 来源:

劳部发[1995]322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的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隐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组织和社会公共场所(以下统称单位)。

第二章 评估和报告

第四条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作业场所、设备及设施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导致事故损失的程度分为两级: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的事故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五条特别重大事故隐患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评估。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组织评估。

第六条重大事故隐患评估费用由被评估单位支付。

第七条单位一旦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并申请对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

第八条主管部门和当地对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评估和分级,确定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重大事故隐患的初步评估结果报送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并申请对重大事故隐患组织评估。

第九条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评估,并确认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应编写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

特别重大事故隐患报告书应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并应同时报送当地和劳动行政部门。

必须招投标项目的范围和规模标准

第一条 为了确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第二条 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的范围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电力、新能源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管道、水运、航空以及其他交通运输业等交通运输项目。

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两方面条件:根据《招标投标法》和国家计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的规定:(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2)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上述三类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如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招标:①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②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③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④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①、②、③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哪些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必须招标项目是指国家为了保证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项目的建设安全,在《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令第3号)中,对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项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从招标范围和规模两方面进行了相关规定,从法律层面上对相关责任主体和人员的建设行为进行了约束。流程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流程严格进行。

备注: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同时满足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两方面条件,规范招标投标活动,建议了解一下哪些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

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是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关于''嫦娥工程''的资料

1、中国探月是我国自主对月球的探索和观察,叫做嫦娥工程。开展月球探测工作是我国迈出航天深空探测第一步的重大举措。第一颗绕月卫星命名为嫦娥一号,嫦娥四号是嫦娥三号的备份星。

2、工程目标:获取月球表面三维影像。划分月球表面的基本地貌构造单元,初步编制月球地质与构造纲要图,为后续优选软着陆提供参考依据;分析月球表面有用元素含量和物质类型分布特点。对月球表面有用元素进行探测,初步编制各元素的月面分布图;探测月壤特性;探测地月空间环境。

3、工程“绕”、“落”、“回”三步走战略:“绕”,发射我国第一颗月球探测卫星,突破至地外天体的飞行技术,实现月球探测卫星绕月飞行;“落”,发射月球软着陆器,突破地外天体的着陆技术,并携带月球巡视勘察;“回”,发射月球软着陆器,突破自地外天体返回地球的技术。

扩展资料:

嫦娥三号的成果

1、完成首幅月球地质剖面图

展现了月球表面以下330米深度的地质结构特征和演化过程,并发现了一种全新的岩石——月球玄武岩。通过这些数据,可以了解月球从形成到现在的演变历史。

2、完成首次天体普查

由于月球没有大气层,相当于一个没有云层的“透明”球体,所以在抬头仰望太空的时候,就不会受到云层的干扰。这样一来,就可以把“目光”投向任何一片天空。

3、首次获得地球等离子体层图像

“嫦娥三号”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观察地球。在地球周围有几道天然屏障,其中第一个就是等离子体层,它可以延伸到地球表面以外四万公里左右。着陆器上安装的全球首个极紫外相机,就是专门用来观测等离子体层变化的设备。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嫦娥工程

现在硬件工程师要求什么程度

觉得一个电子工程师/硬件工程师应该有下面的能力:

1、模拟/数字电路的分析和设计。教科书上讲的都应该会,包括分离元件和运放的信号放大,滤波,波形产生,稳压电源,逻辑化简,基本触发器,基本计数器、寄存器,脉冲产生和整形,ADC、DAC,锁相环等。要能定性和定量的分析和设计电路的功能和性能,比如说稳定性、频率特性等。这些东西一般需要日积月累才能到见多识广,然后熟能生巧。

2、计算机组成原理和结构。现在的电子设备基本上没有不用到计算机的,所以对计算机一定要了解最好是熟悉。要明白计算机是怎么工作的,软件在计算机内是怎么运行的(最好自己写一写程序),要熟悉常用计算机系统的外围电路和接口,并且要明白CPU和外围电路是怎么协调工作的等等。最好能熟悉MCS-51,写程序不是问题,重要的是思路,但一定要做出来。

3、PCB。基本要求是4层板,要了解PCB对EMI、ESD的影响并想办法避免。PCB能做得既美观又没有问题是需要花时间来训练的。

4、VHDL。在国外这是要求掌握基本技能,在国内也正在普及。主要是用来开发FPGA/CPLD器件和逻辑仿真,还有IC设计也常用VHDL作输入。就目前来说,如果对自己要求不是很高的话可以不掌握。

如果时间和精力允许的话,可以学一学操作系统、数据结构等,当然首先必须掌握好C(C++)语言,以便将来可以做(软/硬件)系统方面的工作。但模电/数电基础一定要好,这是学习其他的基础。开始时一般从分析电路入手,要搞清楚一个电路的电流是怎么流的,电压是怎么产生的,电感、电容是怎么冲放电的等等。从简单到复杂,慢慢养成习惯,很多东西自然而然就明白了。

电子硬件工程师要求掌握的东西

第一部分:硬件知识

一、 数字信号

1、 TTL和带缓冲的TTL信号

2、 RS232和定义

3、 RS485/422(平衡信号)

4、 干接点信号

二、 模拟信号视频

1、 非平衡信号

2、 平衡信号

三、 芯片

1、 封装

2、 7407

3、 7404

4、 7400

5、 74LS573

6、 ULN2003

7、 74LS244

8、 74LS240

9、 74LS245

10、 74LS138/238

11、 CPLD(EPM7128)

12、 1161

13、 max691

14、 max485/75176

15、 mc1489

16、 mc1488

17、 ICL232/max232

18、 89C51

四、 分立器件

1、 封装

2、 电阻:功耗和容值

3、 电容

1) 独石电容

2) 瓷片电容

3) 电解电容

4、 电感

5、 电源转换模块

6、 接线端子

7、 LED发光管

8、 8字(共阳和共阴)

9、 三极管2N5551

10、 蜂鸣器

五、 单片机最小系统

1、 单片机

2、 看门狗和上电复位电路

3、 晶振和瓷片电容

六、 串行接口芯片

1、 eeprom

2、 串行I/O接口芯片

3、 串行AD、DA

4、 串行LED驱动、max7129

七、 电源设计

1、 开关电源:器件的选择

2、 线性电源:

1) 变压器

2) 桥

3) 电解电容

3、 电源的保护

1) 桥的保护

2) 单二极管保护

八、 维修

1、 电源

2、 看门狗

3、 信号

九、 设计思路

1、 电源:电压和电流

2、 接口:串口、开关量输入、开关量输出

3、 开关量信号输出调理

1) TTL―>继电器

2) TTL―>继电器(反向逻辑)

3) TTL―>固态继电器

4) TTL―>LED(8字)

5) 继电器―>继电器

6) 继电器―>固态继电器

4、 开关量信号输入调理

1) 干接点―>光耦

2) TTL―>光耦

5、 CPU处理能力的考虑

6、 成为产品的考虑:

1) 电路板外形:大小尺寸、异形、连接器、空间体积

2) 电路板模块化设计

3) 成本分析

4) 器件的冗余度

1. 电阻的功耗

2. 电容的耐压值等

5) 机箱

6) 电源的选择

7) 模块化设计

8) 成本核算

1. 如何计算电路板的成本?

2. 如何降低成本?选用功能满足价格便宜的器件

十、 思考题

1、 如何检测和指示RS422信号

2、 如何检测和指示RS232信号

3、 设计一个4位8字的显示板

1) 电源:DC12

2) 接口:RS232

3) 4位3”8字(连在一起)

4) 亮度检测

5) 二级调光

4、 设计一个33位1”8字的显示板

1) 电源:DC5V

2) 接口:RS232

3) 3排 11位8字,分4个、3个、4个3组,带行与行之间带间隔

4) 单片机最小系统

5) 译码逻辑

6) 显示驱动和驱动器件

5、 设计一个PCL725和MOXA C168P的接口板

1) 电源:DC5V

2) 接口:PCL725/MOXA 8个RS232

1. PCL725,直立DB37,孔

2. MOXA C168P,DB62弯

3) 开关量输出信号调理:6个固态继电器和8个继电器,可以被任何一路信号控制和驱动,接口:固态继电器5.08直立,继电器3.81直立

4) 开关量输入调理:干接点闭合为1或0可选,接口:3.81直立

5) RS232调理:

1. LED指示

2. 前4路RS232全信号,后4路只需要TX、RX、0

3. 无需光电隔离

4. 接口形式:DB9(针)直立

第二部分:软件知识

一、 汇编语言

二、 C51

该部分可以从市场上买到的N种开发板上学到,至于第一部分,需要人来带吧。

为什么要掌握这些知识?

实际上,电子工程师就是将一堆器件搭在一起,注入思想(程序),完成原来的这些器件分离时无法完成的功能,做成一个成品。所需要的技能越高、功能越复杂成本越低、市场上对相应的东东的需求越大,就越成功。这就是电子工程师的自身的价值。从成本到产品售出,之间的差价就是企业的追求。作为企业的老板,是在市场上去寻找这样的应用;对电子工程师而言,是将老板提出的需求或者应用按照一定的构思原则(成本最低、可靠性最高、电路板最小、功能最强大等)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最短的时间,跟电子工程师的熟练程度、工作效率和工作时间直接有关。这就是电子工程师的价值将电子产品抽象成一个硬件的模型,大约有以下组成:

1) 输入

2) 处理核心

3) 输出

输入基本上有以下的可能:

1) 键盘

2) 串行接口(RS232/485/can bus/以太网/USB)

3) 开关量(TTL,电流环路,干接点)

4) 模拟量(4~20ma、 0~10ma、0~5V(平衡和非平衡信号))

输出基本上有以下组成:

1) 串行接口(RS232/485/can bus/以太网/USB)

2) 开关量(TTL、电流环路、干接点、功率驱动)

3) 模拟量(4~20ma, 0~10ma,0~5V(平衡和非平衡信号))

4) LED显示:发光管、八字

5) 液晶显示器

6) 蜂鸣器

处理核心主要有:

1) 8位单片机,主要就是51系列

2) 32位arm单片机,主要有atmel和三星系列

51系列单片机现在看来,只能做一些简单的应用,说白了,这个芯片也就是做单一的一件事情,做多了,不如使用arm来做;还可以在arm上加一个操作系统,程序既可靠又容易编写最近三星的arm受到追捧,价格便宜,以太网和USB的接口也有,周立功的开发系统也便宜,作为学习ARM的产品来说,应该是最好的;作为工业级的控制,是不是合适,在网友中有不同的看法和争议。本公司使用atmel ARM91系列开发的1个室外使的产品,在北京室外使用,没有任何的通风和加热的措施,从去年的5月份到现在,运行情况良好。已经有个成功应用的案例。

但对于初学者来说,应该从51着手,一方面,51还是入门级的芯片,作为初学者练手还是比较好的,可以将以上的概念走一遍;很多特殊的单片机也是在51的核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I/O和A/D、D/A;也为今后学习更高一级的单片机和ARM打下基础

再说了,哪个老板会将ARM级别的开发放在连51也没有学过的新手手中在51上面去做复杂的并行扩展是没有必要的,比如,扩展I/O口和A/D、D/A等等,

可以直接买带有A/D、D/A的单片机;或者直接使用ARM,它的I/O口线口多。可以使用I2C接口的芯片,扩展I/O口和A/D、D/A,以及SPI接口扩展LED显示,例如MAX7219等芯片

市面上一些比较古老的书籍中还有一些并行扩展的例子,如:RAM、EPROM、A/D、D/A等,我觉得已经没有必要去看了,知道历史上有这些一回事就行了

这些知识,是所有产品都具备的要素。所以要学,再具体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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