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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函给多个单位怎么写 向多个上级部门发函的格式怎么写

1.向多个上级部门发函的格式怎么写

格式如下:

发函给多个单位怎么写 向多个上级部门发函的格式怎么写

标题:XXXX公函(四号字、加粗、居中);

正文:XXXXXXXX;

对方单位名称:XXXXXXXXXX;

内容:XXXXXXXXXXX(小四号,宋体);

本单位名称:XXXXXXXXXXXXXX;

X年X月X日。

写公函时的注意点如下:

1. 没有隶属关系则可用函的格式,有隶属关系则应用请示的格式;

2. 下级向上级报告请示问题,用“请示”、“报告”或是“意见”,而不是“函”,函适用于平行的不相隶属的单位。

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写清楚。如果属于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

函可以从不同角度分类,按性质分,可以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种: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

便函不属于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用发文字号,只需要在尾部署上机关单位名称、成文时间并加盖公章即可。

2.发给多个单位的函,两个公司名字都很长,抬头格式应该怎么写

标题:公函(四号字、加粗、居中)

正文:

一个主送一个抄送了,要不就来个致:名字太长分行写就可以了。

格式:

对方单位名称:

内容

(小四号,宋体)

本单位名称

X年X月X日

公文写作同时给两个单位发函抬头:

发函,只能是一个单位发一个函(下行文除外),也就是抬头只能一个单位。

向多个上级部门发函格式:

1、下级向上级报告请示问题,用“请示”、“报告”或是“意见”,而不是“函”,函适用于平行的不相隶属的单位。

2、我觉得你的上级单位最多也就2个,一个行政管理上级,一个业务指导上级。所以请示只有一个主送单位,其他涉及的上级部门抄送。

两个部门同时向上级请示文件格式:

对正规的请示行文来讲,不能有两个主送机关,必须分开行文。

请示的公文,应坚持主送一个机关的原则,不能多头主送;函的主送机关可以是多个。

3.公文写作 同时给两个单位发函 抬头怎么写

标题:关于XXXX(事项)的XX(文种)

A单位、B单位、C单位:(抬头顶格写)

(空两格)正文XXX

公文抬头的主送机关可以写两个或多个单位 。

公文格式开头如图所示:

扩展资料: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规定:

7.3.2 主送机关

编排于标题下空一行位置,居左顶格,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标注方法见7.4.2。

7.4.2 抄送机关

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右各空一字编排。“抄送”二字后加全角冒号和抄送机关名称,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4.函的主送单位可以有两个甚至多个单位吗

可以。

举例说明:

《**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国办函〔1993〕2号国家计委、经贸办、农业部、商业部、经贸部、纺织部、技术监督局:

为进一步发展我国的羊毛生产,搞活羊毛流通,提高羊毛质量,根据**领导同志的批示,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要切实抓紧抓好草场改造和羊种改良工作。可以农业部、纺织部现有羊毛生产基地为基础,在牧区建立羊毛综合示范基地,并不断加强和改善基层收购单位分级收购、检验、打包运输等基础设施建设,从羊的牧养和毛的剪、购、用等方面加强系统管理。

以农业部为主,会同纺织部、商业部研究制定方案,共同组织实施,国家可给予适当支持,所需资金由国家计委商农业部安排落实。

可以从以上内容看出主送的单位有七个之多:"国家计委、经贸办、农业部、商业部、经贸部、纺织部、技术监督局"。

扩展资料

“函”有下列三方面的作用:

(一)相互商洽工作。如调动干部,联系参观、学习,联系业务,邀请参观指导……。

(二)询问和答复问题。如天津市民政局向民政部门询问的“关于机关离休干部病故抚恤问题”的问题以及民政部对此问题的答复,都是用“函”的形式。

(三)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如《民政部关于请安排每年生产三百辆火葬运尸专用车的函》就是为向国家计划委员会请求批准而发的。

函,从广义上讲,就是信件。它是人们传递和交流信息的一种常用的书面形式。但是,作为公文法定文种的函,就已经远远地超出了一般书信的范畴,不仅用途更为广泛,最重要的是赋予了其法定效力。

2000年**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这说明,除有直属上下级之间隶属关系外的一切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

甚至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一律用“函”。**办公厅《关于实施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在阐述“函的效力”时强调指出:“函作为主要文种之一,与其他主要文种同样具有由制发机关权限决定的法定效力。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函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羊毛产销和质量等问题的函 国办函〔199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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