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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探小说怎么写开头 侦探小说的开头要怎么写

1.侦探小说的开头要怎么写

侦探小说无非就是小说的一个种类。小说无非是对人,对事的描写。

侦探小说怎么写开头 侦探小说的开头要怎么写

侦探小说可以从一个杀人案现场开始,由一个案件引出中间的人物,包括警察,侦探,嫌疑人等。随着人物的出场,案件逐渐走向深入。

当然相反,也可以从人物开始,从人物生活的一个场景,然后切入案件。比如可以描写一个主人公的生活片段,然后平静的生活被打破,主人公意外地拉入案件之中。然后随着案件的发展,主人公在侦破方面的才华逐渐展现。

如果小说中有相对独立的章节,也可以打破时间的顺序,将这个片段单用一个章节写在文章的最开始。当做是一个序章引出正文。比如N年前的某一起杀人案件。

虽然小说的开篇往往是决定文章的关键,不过侦探小说最引人入胜的地方往往是高潮处的推理。所以,普通的开篇也无伤大雅。

2.侦探小说开头怎么写

(供你参考) 小说的开头艺术 戴"洛奇在《小说的艺术》一文中谈到:“小说的第一句(或第一段、第一页)是设置在我们居住的世界与小说家想象出来的世界之间的一道门槛。

因此,小说的开局应当如俗语所说:‘把我们拉进门去’。”如何把读者拉进门?不同的作者根据写作需要的不同选取了不同的方式。

但由于小说体裁本身质的规定性,小说开头所涉及的内容也体现出一定的规律性。鉴于传统叙事学理论关注的对象重点放在叙事“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上,大多数的小说创作也基本遵循这一理论进行,从小说第一句就开始传达有关三要素的内容。

由此,我们把小说的开头从内容角度做如下归类: 第一类为人物类,即以对故事人物的介绍或人物的自我介绍(如性格、个人经历等)开篇。如《小二黑结婚》开篇就写“二诸葛”和“三仙姑”的绰号由来,并借此引出主人公小二黑与小芹,这种写法迎合了农民的阅读习惯,有助于激发他们的阅读兴趣。

刘恒在《贫嘴张大民的幸福生活》中也是开篇即向读者详细介绍张大民一家三口的姓名、身高、体重等情况,实实在在的写实姿态溢于言表。 第二类为背景类,即以描述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自然风景及社会环境等作为小说开头,以此来增加故事的真实性,打破读者的虚假感。

如《红与黑》的开头,先从故事发生的地理风貌讲起,然后自然地引出人物。背景类开头如果运用得当,对故事的人物、主题可以起到较好的衬托作用,有利于渲染营造出一种诗情画意,增加小说的文学性与审美性。

迟子建《亲亲土豆》的开头:“如果你在银河遥望七月的礼镇,会看到一片盛开着的花园。那花朵呈穗状,金钟般垂吊着,在星月下泛出迷幻的银灰色。

当你敛声屏气倾听风儿吹拂它的温存之声时,你的灵魂却首先闻到了来自大地的一股经久不衰的芳菲之气,一缕凡俗的土豆花的香气。”开头就谱写出一曲静滥、祥和的田园牧歌,带给读者的是宁静之怀与神往之思。

但是连篇累犊的环境描写也容易引起读者的厌倦心理。 第三类为情节类,即小说开篇就进入故事的发生状态,从人物的某种行为开始叙述,它具体又可分为顺叙。

倒叙及中间叙三种不同形式。丛维熙在《谈作品的艺术构思》中说:“我比较喜欢寻找有吸引力的开头,……我没有浪费什么抒情的描写,而是力图一下把读者带到事件的漩涡中去,使读者在头脑中闪过一团疑云之后,寻找‘这是什么回事’的答案。”

这里所说的就是情节类开头,它的吸引力和动感比较强。因此受到众多作家的青睐。

通常说来,如果小说的开头与情节的“开端”呈同步发展关系,我们称之为顺叙,反之则为倒叙。顺叙式开头有利于读者迅速了解故事的来龙去脉,但又往往因单调、缺乏变化而不易吸引读者的注意力。

于是,作家将之进行变化,倒叙式就是变体之一。在许多侦探类或悬念类小说中,作者开头就将故事的结局呈现给读者,让读者去猜测去遐想,达到较好的阅读效应。

这种作法虽然屡见不鲜,但效果却是屡试不爽。但并不是每一个故事都适合于倒叙,一般说来,只有那些有明确结尾且结尾具有异常性的情节感较强的故事才适于倒叙。

实际上,许多小说常从情节发展到关键或精彩的中间环节开始,故事的前因后果则以插叙的方式通过人物对话或叙事人的补充说明来加以介绍。“坐在其香居茶馆里的联保主任方治国,当他看见正从东头走来,嘴里照例拢嚷不休的邢幺吵吵的时候,他简直立刻冷了半截,他觉得身子快要坐不了。”

《在其香居茶馆里》就这样拉开了交战的序幕,迅速进入故事,将对立双方的性格特征推到了读者面前。篇章的开头不等于整个故事的开端,作者截取最能顺利展开下文的一个点作为展开全文的突破口。

对此,路遥的观点是:“一般来说,短篇小说把切入的部分放在事物矛盾发展的后半部分,写的是接近结局部分的生活,而把前边的故事插进去写。中篇小说的切入部分一般选择矛盾发展已经进入高潮部分作为作品的切入部分。

如《人生》,从高加林被卸职写起,各种矛盾骤起,接近于人物命运的尾声部分。”这是一种值得借鉴的开头思路。

以上三类是我们常见的几种开头方式,多数时候这三类并非孤立运用,而是两两搭配,甚至三者兼容,以求得预期效果。此外;另有两种开头方式值得注意: 第四类:警句类。

此类以诗句、引言、俗语。比喻或作者自创的简练深刻的话语开篇,它一般与文章的写作缘由或主题相关。

如《安娜"卡列尼娜》以“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的哲理起语,起到了总括全局、提纲挈领和悬念的作用,并向读者宣布了作者对问题的看法和态度。陈染的《与往事干杯》开篇语是:“生命是一只漫长钟”, 往事就随着这不断运转的钟流淌出来,全文洋溢着一种饱经风霜的气息。

第五类:闲谈类。这是一种以叙述类或说明类文字作为开场白的开头方式,是一种漫不经心的。

随随便便的谈话风格,像闲话家常,又像促膝谈心,如电影的画外音、说书人的开场白或戏剧的幕前朗诵词。张爱玲《沉香屑第一炉香》就属于此类:“请您寻出家传的霉绿斑斓的铜香炉,点上一炉沉香屑,听我说一个战前香港的故事。

3.侦探小说怎么写

“你庄严发誓从不向读者隐藏关键线索么?” “我发誓。”

这是侦探俱乐部会员所作誓言的第一条款项。候选人把手放于骷髅头骨埃里克之上,以满腔的热情宣誓。

宣誓时宣誓人表情严肃,同时埃里克的眼睛(多亏约翰·罗德)发着红光。以英王的英语为傲,在故事中使用合理的侦探方法,禁止剽窃其他成员情节之类的条款列于此条之后。

这条规则是这行的必要条件,必须加以强调,随后才阐释我在“十本最佳侦探小说”中选择的那些小说。 侦探小说经历了漫长的道路。

它曾跃上山岗,落入溪谷,跃过平原,穿过排水沟。在五十年里,它经历了如此多的改变——不是找托词——以至于有时候我们无法清晰的明白我们在谈论什么。

一部新的小说受到赞扬因为它写的好,因为人物描写的好,因为它的“粗暴”,因为它具有试验性,因为它横向或者混乱的写作手法:总之,无论如何除了它是一篇好的侦探小说。 如果这个词不意味任何事,那么它至少有如下意思: 侦探小说讲述的是罪犯和侦探之间的冲突,使用某些巧妙的诡计——不在场证明,新奇的谋杀方法,或者你喜欢的东西——让真凶看起来清白甚至是不受怀疑,直到侦探用某种证据揭露了他的身份,而这种证据已经被传达给读者了。

这就是框架、结构,是悬挂所有装饰品的圣诞树。如果这个框架搭建的不好,或者这棵树竖在那里不漂亮,没有哪件闪光的装饰品能够拯救它。

它会砰的倒下。它的倒下会引起瞬间的同情,特别是在儿童心中;但是成年人看到小说中发生同样的事情只会沮丧。

小说的作者没有紧张。他认为好的结构并不重要,或者没人关心这些。

与其费心谋划每个动作、每句对话、每个细节,还不如在灵感面前大叫,寄希望于幸运。如果他创作的是纯粹的惊悚小说,他这样的看法可以理解的,那样的小说中快节奏的情节胜于一切。

但是如果他在创作侦探小说,那么这就是差劲的技能了。 首先,我们可以假定最好的侦探小说要包含三种品性,它们很少会出现在惊悚小说中。

即公平的线索、合理的情节架构以及独创性。 独创性?这里我们要展开一场辩论么? 值得注意的是,优秀侦探小说中对于独创性的需求被奇怪的忽视了。

也许个中原因是你没有把它变成一种“必须”;你没有把它作为游戏的规则之一。你不能对一个作者说,“听我说,坐下来,你要具有独创性。”

也许他还是不会。也许他不想这样。

他的兴趣也许放在其他地方,如对抗警方的英雄或者(更乐意读到)对抗英雄的警察。 尽管独创性对于侦探小说不是必要的,但是你会发现哪部杰作都离不开它。

独创让品质提升;它是恢宏的;它像闪电,从头照到尾。 X在饭店房间里被刺伤致死,警方——在倒回时钟,或者研究血迹或者任何自加博利奥时代以来的平常诡计——证明了侍者Y是凶手,这样的故事读起来并不最有趣。

很好,也许它是部不错的作品;如果我们手头没有更好的就会拿来读。但是要让我们的智慧对抗这行的大师,我们需要更困难的东西。

例如,我们需要A·E·W·梅森《箭屋》中关于不在场证明的漂亮的解释。或者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古墓之谜》中罪犯身份隐藏的方法。

或者埃勒里·奎因的《中国橘子之谜》中尸体穿反衣服的原因。或者安东尼·伯克莱《裁判有误》中的讽刺才华,小说中承认杀人的男子试图证明他自己有罪但没有办到。

这些作家(以及其他像他们一样的)是这种游戏中的一流高手、老手、计谋策划者以及善于下饵的人,他们独创性的诡计让游戏很值得玩。 那么,游戏本身是什么? 这是一场欺骗的游戏,作者和读者之间的决斗。

“我向你挑战,”读者说,“制造一个我料想不到的解答。”“好的!”当作者发现了某种新的并且合乎规则的肮脏诡计待用时,他会一边说一边吃吃的笑。

接下来,他们开始比赛——找出恶棍,找出凶手——读者警惕着每一条丢下的线索,每一句暗示的话语,每一条也许指向凶手的矛盾之处。 实际上,专家老手和新手之间的差异比呈现证据的手法更清晰。

当新手希望留下一个线索时,他会显示出一种敏锐的自觉性。在读者的注视下他感觉赤裸裸的。

他太害怕被抓到把柄。因此他将线索用力投掷到小说里,然后像个疯子般猛跑,就好像他投掷了一个炸弹。

结果是,那个线索——最多一个或者两个词——一闪而过,迷失在其他六千或者七千单词中。侦探在最后一章的总结就让人痛苦了。

“达格玛·达保狄克的罪行,”侦探宣布道,“整个问题起于我们那天在威姆利公园见到他时,他戴的领带。当然你记得那是条绿色领带么。”

对于诚实的读者来说,他们会回答:“哦,如果记得就见鬼了!” 接着,如果他是尽责的,他会把书翻到前面看看达格玛·达保狄克的领带是不是真的是绿色的。也许他找到这个线索——一块长着青苔的石头上的堇菜般——半遮半掩在第六章哪个阴暗的角落;也许他错失了这页,完全没有发现。

不管哪种情况,他都有一种说不清的不满感觉:就算不是欺骗,至少是以口才智胜。 现在,也许可以争辩说——并且有理由的——作者完全是公平的。

他没有重复它,或者强调它。因此,如厄尔·德尔·比格斯的《陈查理探案》的整个解答是基于单词“乏味”,或。

4.推理小说怎么写

1、定义 推理小说,是以推理方式解开故事谜题(大多数是找出杀人凶手)的一种小说,通常故事都含有凶杀案与侦探,亦有部分并非以凶杀为主要剧情走向,诸如找寻失物或解开奇异事件的谜底等。

侦探小说的一种,不过揭开谜底的并不总是侦探。 2、推理小说的写作要点: 第一,尽量不要用第一人称,因为很难写。

第二,尽量不要有什么复杂的高科幻,或者鬼神,推理应该站在一个大众的平台上。 第三,尽量多看别人的推理小说,电影作品,尽量原创手法,不要借鉴别人的成果,独立思考完成。

第四,尽量要在一开始交代所有主要的人物,不要写写 就觉得线索不够了临时往里面加线索。 第五,推理小说 不仅要求文笔,而且要求逻辑性。

3、创作守则 较为知名的推理小说创作守则有两个不同的版本,皆为对推理小说创作的规范,在1928年由诺克斯提出推理小说十诫后,知名推理作家范·达因又提出了推理小说二十法则。 其内容如下: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代清楚。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演。

我们要的是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

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犯自白。

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异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之中,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

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犯下恶行的人。 七、推理小说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显露的疑点愈多愈妙。

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份量太不足。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案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

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一个根据理性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跨身四次元的形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跑点就注定输了。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古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 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为解决一个谜题而搬来三、四名侦探,只会分散阅读的乐趣,打乱逻辑推理的脉骼,更会不当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

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名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份量的角色才行。

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一个无足轻重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承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那些做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

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要是凶手果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共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歹角身上。

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团体,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 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

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像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 十五、谜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

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

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如果一本推理小说的架构写得够公平合理的话,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

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度的气氛营造或是对于一些旁枝末节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

我们的主要目的是要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作出圆满的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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