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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员工提前几天被辞退

试用期提前几天辞退与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通知用人单位,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试用期辞职无需理由,只要提前3天告知单位即可,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法律分析

一、试用期提前几天辞退

1、试用期没什么存在几天辞退的,用人单位随时可以辞退,只要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如果试用期辞职的,才需要提前通知,试用期一般是提前三天,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辞职需要提前几天,试用期辞职有工资吗

1、需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尽管试用期离职无需理由、不限形式,只要提前3天告诉单位就可以了,但最好还是做好工作移交,得到领导认可后离职比较妥当。

拓展延伸

试用期员工提前解雇引发劳动法纠纷

试用期员工提前解雇引发劳动法纠纷,涉及到劳动关系中的权益保护和法律规定的适用。根据劳动法,试用期员工享有一定的权益保护,雇主在解雇员工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如果试用期员工被提前解雇,而雇主未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进行处理,可能触发劳动法纠纷。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纠纷的处理将涉及解雇程序、证据收集、合同解释等方面的法律问题。因此,雇主在解雇试用期员工时应慎重考虑,并确保遵守劳动法规定,以避免引发劳动法纠纷。

结语

试用期员工提前解雇引发劳动法纠纷,需遵守法定程序和条件。根据劳动法,试用期员工享有一定权益保护,雇主应慎重处理解雇程序,避免违法行为。员工可通过劳动仲裁或法院诉讼维护权益。解雇试用期员工时,雇主应遵守劳动法规定,避免引发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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