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懂科普 >

综合知识

> 少数民族生育二胎政策

少数民族生育二胎政策

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定:夫妻双方为瑶、苗、侗、仡佬、毛南、回、京、彝、水等一千万以下人口少数民族的,经批准可生育第二胎,但生育间隔不得少于4周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规定:夫妻双方或一方是少数民族的,可生育两个子女;一些山区县的少数民族农民可生育三个子女。

少数民族生育二胎政策

其他省规定夫妻双方是少数民族的均可生两个子女。有特殊情况的少数民族农牧民,经批准可再生一个子女。

  • 文章版权属于文章作者所有,转载请注明 https://dongkepu.com/zonghezhishi/d937mg.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