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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卡丢失迁到外地怎么补办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的,先由缴费单位或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卡、《参保职工跨省流动

社保卡丢失补办的方法:

保险小编帮您解答,更多疑问可在线答疑。 社保迁移方法:1、你可以在原参保地社保局申请迁出社保办理一张“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带辞职证明、身份证、社保卡)2、然后在新工作地办理好社保帐户后,在现参保地社保局

1. 社保卡丢失后可以拨打服务热线进行预挂失。

社保卡转移: 1、到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关系暂停手续,并由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出具《参保凭证》; 2、由本人或用人单位携带《参保凭证》、转移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新所在地(县)社会保险管理分局申请办理社会保险

社保卡丢失迁到外地怎么补办

2. 携带身份证等资料到社保卡服务网点 ,填写申请单并交给工作人员。

在原公司放着,如果与公司没有合作关系,公司不能缴纳公司部分,没有管理的必要,转移的话,由原单位办理停保,然后去社保中心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目前政策下,异地转移只有养老保险可以,并且是向户口地,还得是城镇户口,其他的社保不能异地转

社保卡丢失迁到外地怎么补办 第2张

3.补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证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即可领取新卡。

可以转移,不需要重新办理。 社保卡异地转移流程 1、参保人跨省流动前到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凭证主要记录三项关键的信息:在参保地参保的起始时间;社保实际缴费的月数;自在本地参保起个人账户的全部存储额是多

社保卡丢失迁到外地怎么补办 第3张

总结:

1.拨打社保卡服务热线进行挂失

第一,现在社保不可以退,可以转移。 第二,你要继续缴费作法是:带着身份证回到中山缴纳社保的社保局打印缴费清单,然后到惠阳社保局填写社保转入申请并将清单一并交给社保局,社保局就会将中山的社保转移到惠阳; 第三,你就可以以个人缴费的

2.携带本人身份证等资料到社保卡网点进行办理

一、户口迁去别的城市,仍然在当地工作的,不用换社保卡,只是要变更社保卡的信息,本地户籍和外地户籍的缴费标准是不一样的。 二、如果是去外地上班,可以重新办理社保卡。医保在外地无法直接使用,要先在本地医保中心申请异地就医或者符合条件

3.持本人身份证和领证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不可以,虽然社保卡在全国是联网统一的,但对于社保卡使用都是以县级行政区人口为服务对象,既然你户口迁移到外地,就必须把原来的户口所在地社保卡账户注销办理社保账户迁移手续,再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手续,才可以享受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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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卡在当地办理的 现在户口迁移到外地 还能使用吗?

不可以,虽然社保卡在全国是联网统一的,但对于社保卡使用都是以县级行政区人口为服务对象,既然你户口迁移到外地,就必须把原来的户口所在地社保卡账户注销办理社保账户迁移手续,再到新的户口所在地社保中心办理社保卡的激活手续,才可以享受当地的社保服务。

南京社保卡转到外地(本省的)需要什么手续?

1、如需将南京市本级社会保险转出至外市,则建议先与当地社保部门联系,如当地同意接收,南京市社会保险即可办理转出养老及医疗保险的手续;

2、社会保险转出流程:在南京市本级缴纳的社保暂停后,携带本人社保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每月25日前工作日至南京原参保所在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如需办理医疗保险转移,可同时开具《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再持相关凭证前往当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符合规定的,由当地社保机构与南京社保机构联系转移事宜;

如需代办南京社保转移,需提供您的身份证复印件、您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前来办理至柜台办理;在办理南京社保转移的同时,可申请医保个人账户退费手续;

3、社保社保跨统筹区转入南京社保的人员,在南京市参加社会保险后,可将外地的社保转移至南京。办理转移手续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料至区社保经办机构:

(1)填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2)由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障参保(合)凭证》;

(3)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人员提供户口簿(南京市户籍)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单位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跨统筹区转入的,填写《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人员花名册(转入)》,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如仍有不明之处,建议您在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拨打南京市社保12333人工服务,核对相关信息后进行具体咨询。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个人参加社保能够得到社会最基本的保障,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个人参加社保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以下就该部分问题进行详细介绍。

1、只能参加养老、生育、医疗保险三险,不能参加工伤、失业险。

2、被保险人初次缴费6个月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方可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大病医疗保险的被保险人须连续缴费,不应间断。逾期三个月未缴费的,视为间断。间断前连续缴费满5年并没有报销过大病医疗费的,其再次缴费的时间前后相加连续计算;

缴费不满5年或虽满5年但享受了大病医疗保险待遇的,其再次缴费时,6个月以后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按本办法的规定享受大病医疗保险待遇。 并且,只报销一次性住院的医疗费用超过1300元的,门急诊费用不予报销。

3、申领银行“医保借记卡”时如用的不是18位身份证,请及时到银行变更并到职介或人才进行登记,否则社保中心无法正常划款。

4、保证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款足够划帐且在划帐后留有至少10元的余额。

5、办理完参保手续后请于2个月后领取《市医疗保险手册》,超过6个月未领取医疗手册的,需重新申请领取(需要1-2周时间)。

6、每年4月开始保险基数变更,收费会有变化,建议在每年4月前使银行“医保借记卡”中余额不少于400元,可在4月底去银行打印对帐单以了解新一年度缴费标准。

7、个人存档人员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中第一和第二月内出现欠费,根据政策,第二和第三个月的基本医疗待遇暂中断。如在连续第三个应缴费月的最后一个月的10日前,足额缴清所有费用后,被暂中断的医保待遇重新恢复。

8、因个人原因,在连续三个应缴费月的10日前未能在银行“医保借记卡”中存入足够现金,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待遇自动中断,所签订的《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自行失效。

9、连续欠费三个月,医疗保险被中断后,存档个人如要求继续参保时,需持《医疗保险手册》和银行所出具的借记卡对帐单,到中心重新签订《个人委托存档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互助资金协议书》。

10、个人存档人员办理的基本医疗保险,仅负责参保人医疗保险生效期内住院所产生的医疗费用。同一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钱为1300元,年度内第二次后(包括第二次)每次起付钱为650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线一个自然年度内为7万元,

大额医疗互助资金最高支付限额为一个自然年度内10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钱以上部分,最低报销85%,在一个年度内累计超过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封顶钱(7万元)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费用互助资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 ,门诊不属于报销范围。

11、退休后如要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实际缴费和视同缴费的累计年限男女须分别达到25年和20年。

怎样将外地社保转回户口所在地

1、将个人社保转回老家,首先需要我们所在的单位开出离职证明,依据此证明才能从当地的社保局开社保转出需要的文件。

2、开出离职证明后,去当地的社保局,给工作人员说明,要将个人社保转回自己户口所在地,这时工作人员就会要求出示身份证和离职证明,按工作人员的要求进行。

3、一切无误后,工作人员会开出——养老保险参数缴纳评证、参保评证,两份文件。

4、将这两份文件交给个人户口所在地的社保局人员,这样社保就转回个人户口所在地了。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是指在对于参保人员跨统筹区域流动就业的,转移养老保险关系的这一过程。社保转移需要走三个流程,参保人只要申请即可,剩下的工作将由两地社保部门进行对接转移。

新参保地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并向原参保地发出同意接受函——原参保地办理转移手续——新参保地接受转移手续和资金,三个流程走完之后即可办妥转移接续手续。

政策规定每个流程最多15个工作日,也就是说对于参保者来说,最多45个工作日就可以将全部手续办完。

参考资料:社保转移_百度百科

把户口迁到外地后,社保医保该怎么办?据说以前买的社保作废了。

不会作废,没有影响。

无需社保养老的基本要求是满15年,在各地买的都算,最终要合并在一起的。每人只能有一个社保账户的。 社保医疗的要求最低缴费年期是25年,不足可在退休前一次性补足。

如果档案转移到外地就要办理档案迁移,社保关系是和档案一起的。迁移档案到异地时一定要检查社保明细单是否在档案内以免给后期造成麻烦。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申请资料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我户籍已迁到别的地方,原来的村上给我办了社保卡有用吗

社保卡的作用

(一) 社会医疗保障卡用于记录居民社会保障的相关信息,它卡内标识了持卡人的个人就业状况,并记录了持卡人的社会保险帐户信息及缴费情况、职业技能、就业经历、工伤、职业病及伤残程度等。

(二) 社会医疗保障卡用于记录参保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并将持卡人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等基本信息记载到它的卡面以便查看。

(三) 社会医疗保障卡可用于查询居民本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

(四) 持卡人可持卡到定点医院就医,到医保指定药店购买药品,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值得注意的是,参保居民的社会医疗保障卡可以凭密码在POS机上刷卡使用,但是不可以提取现金或进行转帐。

(五) 参保人失业了,可以凭卡到相关部门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的手续,并申领失业保险金以及申请参加就业培训;

(六) 参保人可持卡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

(七) 参保个人还可以凭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等等。

(八) 持卡人还可以凭社会医疗保障卡上网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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